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2007-06-27 04:30
来源:潮教通[2007]1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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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教通[2007130号 

 

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含社会力量办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525全省中小学安全工作座谈会和市教育局614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各级政府有关抓好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把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安全发展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从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此次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和责任追究制,抓好学校内部和校园周边环境的安全检查工作。通过深入细致的检查,及时发现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存在的危险因素、薄弱环节、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实施整改,从根本上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学校安全稳定和教育事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二、检查的内容

(一)学校内部安全状况;

(二)学校不稳定因素;

(三)学校安全防范措施、安全管理情况;

(四)学校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学校周边治安情况;

(六)学校安全档案建设情况;

(七)学校贯彻落实安全信息报告制度情况。

三、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此次大检查采取各学校自查、县区教育局交叉检查和市教育局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各学校自查阶段,时间:从618日起628,由各学校和县区进行自查自纠,查问题、找隐患,认真整改,确保安全稳定。

(二)县区教育局交叉检查阶段,时间:629710,由各县区教育局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组成工作组进行交叉检查,具体安排是:枫溪区教育局检查湘桥区教育局、湘桥区教育局检查饶平县教育局、饶平县教育局检查潮安县教育局、潮安县教育局检查枫溪区教育局。检查要全面,不能留有死角,要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对发现的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按照有关督办的原则落实单位、人员限期完成。

(三)市教育局督查阶段,时间:711720,由市教育局有关职能科室和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对两县两区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各学校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指定领导负责安全大检查工作,建立联络机制,切实制定详细的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二)各检查组和督查组都要由局一位领导带队,对检查的单位要做好登记,对发现的隐患进行排队归类,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期限内落实整改。

(三)在此期间,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法制、交通等安全教育课,重点对象要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要结合季节特点,抓好防台风、防暴雨、雷电、溺水,食物中毒,防中暑的教育。

(四)720日前,县、区教育局要向市教育局上报此次交叉检查的总结报告和自查报告,市直学校自查报告直接上报市教育局德育科。报告应包括:此次检查的工作部署情况、参加的检查人数、检查的学校数、发现的隐患及整改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计划等方面内容,并附隐患整改情况表。

 

 

二OO七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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