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广东省普通高中实验教师(实验管理员)培训班的通知
潮教通[2007]92号
关于参加广东省普通高中实验教师
(实验管理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实验教师(实验管理员)和图书馆管理员培训工作的意见》(粤教装备[2006]15号),加强我省普通高中实验教师(实验管理员)队伍的建设,不断适应高中课程改革的要求,根据省教育装备中心《关于举办广东省普通高中实验教师(实验管理员)培训班的通知》(粤教装备中心[2007]9号)要求,市教育局决定组织教师参加培训活动,省教育厅装备中心定于今年5月在广东教育学院举办广东省普通高中理化生实验教师(实验管理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高中新课程的教学理念;实验室常规管理与安全知识;新课程重点实验、疑难实验的操作技能;数学代实验室的应用;教学仪器的维修与保养;实验器材的自制与改进等。
二、 培训时间和地点
三、 参加人员
高(实)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教师(实验管理员)名额分配如下:
县区 |
物理班 |
化学班 |
生物班 |
小计 |
饶平 |
1 |
1 |
1 |
3 |
潮安 |
1 |
1 |
1 |
3 |
湘桥区 |
1 |
— |
1 |
2 |
枫溪区 |
— |
1 |
— |
1 |
四、普通高中实验教师(实验管理员)的培训将纳入继续教育管理范畴。培训结束考核合格者,由省教育装备中心和广东教育学院颁发培训证书。
五、培训费用
(一)培训费:320元/人(含讲课费、实验费、考察费)。
(二)教材资料费:80元/人(含教材费、讲义费、光盘费、证书工本费)
(三)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请各县区教育局按分配名额填写“培训班报名回执表”(附件)并于
联系人:黄健扬 联系电话:2805036
电子邮箱:jianyang@gdczedn.net
二OO七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