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广东省普通高中实验教师(实验管理员)培训班的通知

2007-04-26 10:28
来源:潮教通[2007]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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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教通[200792号  

 

关于参加广东省普通高中实验教师

(实验管理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实验教师(实验管理员)和图书馆管理员培训工作的意见》(粤教装备[2006]15号),加强我省普通高中实验教师(实验管理员)队伍的建设,不断适应高中课程改革的要求,根据省教育装备中心《关于举办广东省普通高中实验教师(实验管理员)培训班的通知》(粤教装备中心[20079号)要求,市教育局决定组织教师参加培训活动,省教育厅装备中心定于今年5月在广东教育学院举办广东省普通高中理化生实验教师(实验管理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高中新课程的教学理念;实验室常规管理与安全知识;新课程重点实验、疑难实验的操作技能;数学代实验室的应用;教学仪器的维修与保养;实验器材的自制与改进等。

二、     培训时间和地点

200759报到,510134天培训。地点:广东省教育学院(广州市新港中路351号)

三、     参加人员

高(实)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教师(实验管理员)名额分配如下:

县区

物理班

化学班

生物班

小计

饶平

1

1

1

3

潮安

1

1

1

3

湘桥区

1

1

2

枫溪区

1

1

 

四、普通高中实验教师(实验管理员)的培训将纳入继续教育管理范畴。培训结束考核合格者,由省教育装备中心和广东教育学院颁发培训证书。

五、培训费用

(一)培训费:320/人(含讲课费、实验费、考察费)。

(二)教材资料费:80/人(含教材费、讲义费、光盘费、证书工本费)

(三)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请各县区教育局按分配名额填写“培训班报名回执表”(附件)并于2007429日前报市电教站。

联系人:黄健扬   联系电话:2805036

电子邮箱:jianyang@gdczedn.net

 

 

二OO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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