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第二十二届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展评的通知

2015-09-14 17:18
来源:潮教通[2007]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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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教通[200755

 

关于参加第二十二届广东省青少年

科技创新大赛展评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市技工学校:

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东莞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第二十二届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定于200741215日在东莞市科学技术博物馆三楼举行展评活动,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参加此次大赛展评活动。根据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安排及要求,现将参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地点和布展地点

报到时间:41218:00之前布展完毕)

报到地点:东莞市南城职业中学(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石竹路2路)(新城市中心广场东侧)

布展地点:东莞市科学技术博物馆三楼(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中路2号)(新城市中心广场南侧)

二、代表队的组成

(一)各参赛优秀项目均需参加此次比赛,每个项目可派一

名选手和一名指导教师参加,不参加省赛的选手,该项目视作自动弃权处理(参赛名单见附表一)。

(二)不属于市参赛代表队之列的观摩人员,应与东莞市大赛筹备办公室联系,其食宿另外安排(费用自理)。

三、展评与展示活动

本届大赛的展出分为优秀项目展评、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示和科幻绘画展示等三个部分。具体要求如下:

(一)优秀项目展评

1.组委会规定凡申报第二十二届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项目的选手均要接受现场问辩,如不前来参加展评,组委会视作自动弃权处理;

2. 在展评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将取消其参赛和获奖资格;

3. 在展评过程中,将会淘汰10%左右的项目;

4.中学生的项目展出按学科分类进行展示;小学生的项目在专门设立的展区集中展示。考虑到小学生作品的特点,小学生项目的展示和评审不分学科,分为发明作品和科学研究两个类别进行展示。

5.每个项目以一块展板进行展示,展板尺寸为宽90cm、高120cm。组委会负责提供场地、展板、展台、电源和照明,其它用品和必要的防护设备均需自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得在展位展出。

6.展示大厅前有展示分区位置图,每块展板上方均有展示项

目的编号,布展前请选手根据图示,确认自己项目的分区和展板编号。

7.项目展示板倡导选手根据展示的内容和形式发挥想象和创意自行设计、现场动手制作。

8.布展前,各项目代表到“布展服务站”登记后免费领取一块KT板(其规格与上述展板尺寸大小相同)。

(二)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示

凡申报本届大赛的科技实践活动项目(我市名单见附表一)均要到会展览,以市为单位分配一个展位,由市领队负责布展(作者不需到会参赛),参加科技实践活动项目的选手应在46日前将项目展示板(每块展板尺寸为宽95cm、高150cm,标题突出潮州市××学校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及论文(一式二份)送市教育局电教站;

(三)科幻绘画展示

科幻绘画作品展示由大赛秘书处根据评审结果统一布展(作者不需到会参赛)。

四、大赛日程

日期

           

上  午

下  午

晚  间

412

报到、布展

报到、布展

封闭问辩、领队会

413

开幕式、公开展览、问辩

公开展览、问辩

学生论坛

414

公开展览、答辩

公开展览

颁奖典礼

415

参赛人员回程

 

五、关于经费

大赛需向参赛队收取一定的注册费,按省要求,学生收取注册费150/人,领队200/人;各代表团自行承担本团代表从当地到展评地点的往返交通费、布展费用和比赛期间本团的其他费用。

六、参赛要求

我市各参赛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大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参赛人员,并认真填写附表二、附表三,并于33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电教站。

联系人:黄健扬              联系电话:2805036

 

附表一:潮州市参加22届创新大赛终评项目

附表二:参赛人员回执

附表三:其他观摩人员回执

 

 

二OO七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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