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 《潮州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01-21 11:07
来源:潮教字[2006]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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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教字[200638

 

关于印发 《潮州市中小学教师

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有关学校:

    根据《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粤教继〔20061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实际,市教育局制定了《潮州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区教育局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实施计划并于20061030前报市教育局人事科。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潮州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2、潮州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3、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基地评估标准

        4、关于“英特尔Ò未来教育”项目与“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相衔接问题的通知

       (教师司〔200630号文)

 

 

 

                                                                     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潮州市中小学教师

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通知》(教师〔20055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的通知》(粤教继〔20061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今年起在我市启动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进项目的实施

    启动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开展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对于加快推进我市教育信息化,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规范教师培训工作具有重要意义。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不断推向深入,以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技术广为运用,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广大教师要充分认识开展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的意义,增强实施项目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保证该项目顺利开展并达到预期目的。 各级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由教育行政部门主管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机构,建立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系;各县区教育局、学校要充分认识实施本计划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实施机构,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要将项目实施工作纳入本县区、学校教师继续教育计划,要将教育技术培训、考试与中小学教师职务晋升、资格认定等相挂钩的具体办法,形成促进广大中小学教师参加教育技术培训的制约机制和激励机制。各县区教育局要积极协调和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包括人事、电教、考试系统和培训机构等有关部门的作用,共同推进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组织管理与工作安排

    (一)组织管理

    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我市将用3年时间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为加强管理 ,我局组成全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主管领导担任组长, 人事科、电教站、 招生办、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负责人参加(名单见附件2),主要负责项目实施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市项目办公室设在人事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主要负责全市项目的组织、协调、沟通工作

    招生办负责审批、设置考点并组织我市的考试工作,颁发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证书等。

    电教站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提供平台支撑和技术支持。

    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负责全市项目管理日常工作(与英特尔Ò未来教育项目工作组合并),为全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提供业务指导;负责全市培训机构的培训者培训,将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与我市实施的“英特尔Ò未来教育”项目衔接起来(见附件4),要借鉴“英特尔Ò未来教育”项目的管理要求,切实加强项目管理。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相应组织管理体系,要将本项目的实施工作纳入本地推进教师网络联盟计划,实施新一轮教师培训整体规划,确保实施工作顺利进行。

    (二)工作安排

    项目实施具体安排如下:2006年在我市范围内全面实施,到2008年底,通过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使全市中小学教师普遍接受不低于50学时的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并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认证。各县区教育局、学校要按照我局的统一安排,加强对项目实施工作的领导和组织

    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基地评估标准》(见附件3), 组织专家对我市教师培训机构进行评估认定,经评估认定的培训基地(包括各县区原已由省、市评估认定的培训基地)有资格进行教师教育技术培训。从200612月开始,培训基地开展培训工作。各级培训基地分工如下:省级培训基地负责培训者培训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市级培训基地负责高中教师和部分初中教师的培训;县级教师培训基地负责小学教师和部分初中教师的培训。

    2007年起,组织我市教师参加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每年2次的全国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考试在我市的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定点考场进行,经审查合格的教师培训基地也可设置考场。考试合格者获得由教育部监制,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印制和颁发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证书。

    市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实施过程及效果的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逐步完善工作,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三、加强经费投入,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各县区要切实加大教师培训经费的投入力度,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师培训经费。要积极争取财政设立教师教育技术培训的专项经费。在开展培训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培训收费标准进行收费,防止乱收费现象的发生,保证本项目实施工作的顺利实施。

   

 

 

 

 

 

 

 

附件:2

 

潮州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

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谢斯纯(潮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蔡小宜(潮州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余  翀(潮州市教育局电教站站长)

     谢  淳(潮州市教育局招生办主任)

     林朝虹(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培训处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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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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