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暑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5-12-17 00:00
来源:潮教通[2006]1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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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教通[2006133号 

 

关于做好学校暑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5月份以来,潮安县、湘桥区、枫溪区均有发生学生在课余时间溺水身亡的事故,造成伤亡学生家庭的不幸。对此,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暑假即将来临,切实做好假期学校安全工作,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保证广大师生员工过一个平安快乐的暑假,减少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和治安、刑事案件,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汛期中小学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基〔20061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校暑假安全工作的通知》(粤教保[200617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以对党和人民、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重视做好学校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切实担负起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要针对放假时间长、夏季雨水多、各类安全事故多发等特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二、各学校要在放假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假期停止使用的实验室、微机室、食堂和贵重仪器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等要切断电源、气源和水源,加强安全防范,对在高温天气下易燃易爆危险品和有毒物品要严加保管,对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特别是火灾事故的重点要害部位和场所要采取安全保护措施。要高度重视汛期雨季安全工作,特别是邻近大河、水库、陡坡和地处防洪区的学校,要注意做好防洪和预防滑坡的工作,对有破损、漏雨、地势低洼易进水的校舍、库房等要立即进行维修加固,确保不发生水毁倒塌事故,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暑假期间,各学校要及时了解天气和水情变化情况,一旦发生洪涝灾害,要迅速组织自保自救,及时排除和控制灾情、险情,减少损失。

三、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放假前普遍对学生进行一次“防游泳溺水、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突遇自然灾害、防不法分子伤害”的自我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中小学可以采取给学生家长一封信的形式,提醒家长注意假期孩子的安全和健康,要求孩子不要参与有害身心健康、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活动,不要迷恋网吧、游戏机室,无家长陪同不要私自下河塘玩水,离家外出活动务必预先告诉家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四、切实加强假期校园安全管理。各学校要严格假期校园管理和治安防范,严格控制闲散人员进入校园,严防不法分子骚扰滋事或伺机破坏作案。各学校要关心留校学生的生活和学习,尽可能实行集中住宿,集中管理,保证学生的安全和健康。要严格控制在校内举办各类补习班、培训班,利用闲置校舍办班一律要经学校批准,并统一核发临时校园出入证。对假期在校内施工的人员、临时维修人员和外来人员要加强管理,防止引发安全事故和侵害师生的事端。要加强校园门卫值守和治安巡逻,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和场所的巡查监控,严格盘查可疑人员,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五、各学校要组织安排好暑假值班工作,学校领导要带班,值班人员要严守岗位,随时掌握学校动态,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要迅速果断处置,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将校舍危房清查及汛期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报市教育局德育科。

附件:1、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汛期中小学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近期又发生几起中小学生安全事故的紧急通报

 

二OO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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