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6年潮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通知
潮教通[2006]60号
关于做好2006年潮州市初中毕业生
升学体育考试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6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通知》(粤教体[2006]25号)文的规定,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必须进行体育考试。为做好今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考试时间
二、考试项目
2006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为3项,分别是:
考生自选项目如下:
三、体育成绩计算方法
1、2006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成绩(总分)由3部分组成:体育考试成绩占体育成绩(总分)60%,《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占体育成绩(总分)20%,体育课成绩占体育成绩(总分)20%。
2、体育考试分数取3项考试项目平均分,平均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3、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成绩折算30%计入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考试总分,录取为普通高中的考生,中招体育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即18分以上,含18分)
四、考试规则和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五、体育尖子加分和病残学生免考、缓考规定
1、初中阶段参加由市或以上级别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体育比赛获前8名(含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者,体育考试成绩按满分计算(体育获奖成绩鉴定由各县、区教育局负责,并要报市教育局德育科备案)。
2、经市残疾人联合会确认已丧失运动能力的伤残学生、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因身体健康问题不适宜参加体育活动者,均应按有关程序办理免修体育课和免于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手续。此类学生免体育考试,但应对其进行体育基本知识的理论考试,按理论考试成绩总体育成绩(总分)100%计算,理论考试由各县、区负责组织实施。
3、身体发育异常、严重营养不良及肥胖症、畸形等,但平时仍能上体育实践课的考生,可由本人提出择考申请,经所在学校审核同意后,自行选择力所能及的考试项目,体育考试成绩按实际考试项目成绩得分计算。
4、择考标准按附件1要求。
六、组织管理
1、200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由县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市金山实验学校和市高级实验学校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2、各县、区教育局要成立中招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加强管理和监督,抓好考风考纪工作,采取得力措施,杜绝作弊现象。
3、考试项目和考生自选项目要统一测试做法,严格按照附件2《广东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组织实施。
4、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体育考试中的安全问题,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要严格把好安全关,确保考生在考试中的安全。
5、届时,市将派巡视员到各个考场检查考试情况。
请各县、区教育局和有关学校将200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方案、日期安排表于
附件:
1、体育考试择考标准
2、广东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
3、广东省潮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评分)登记卡
4、广东省潮州市200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情况报表
二OO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