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厦门祥元顺物流有限公司)
2024-10-23 17:54
来源:本网
【浏览字体:大 中 小】
厦门祥元顺物流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我局查处你使用闽DH7008运输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一案(案件编号:445100202400438),我局制作《催告书》(粤潮交催[2024]00630号),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见公告后,到潮州市交通运输局违章处理中心(地址:潮州市城新西路新南路1号,电话:0768-2295567)处理。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你可向我局进行陈述或申辩,我局将依法核实。
特此公告。
潮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