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州市城乡公共交通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为提升城市公共交通保障水平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广大市民的出行需求,促进我市公交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我局组织起草《潮州市城乡公共交通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更好地理解和贯彻《办法》精神,现对《办法》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政府主体责任,完善财政扶持机制,规范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交通运输局组织起草了《潮州市城乡公共交通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二、主要依据
1.《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
2.《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定价成本监审的办法》(粤发改规〔2021〕6号)
3.《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潮府〔2015〕29 号)
4.《潮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潮府规〔2020〕5号)
5.交通运输部等九部门《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交运发〔2023〕144号)
6.《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3年第18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三、主要内容
结合潮州公交发展实际,以成本监审结合运营服务和服务质量考核调节为基础的补贴办法。主要内容如下:
(一)综合过去三年实施的实际情况,以成本监审结果作为里程补贴标准,以此核算公交企业成本,有利于政府监管,提高补贴补偿资金的利用效率,激励公交运营企业加强管理,提供更让市民满意的公交服务。同时,有利于督促公交企业规范营收,主动控制成本提高效率。
(二)构建以服务质量导向的公交运营服务考评模式,激励企业提升运营服务水平。将公交企业运营服务考核分为运营指标考核和服务质量考核两部分。目的是确保公交企业提供达到政府既定要求的公交服务,并鼓励公交企业在达到政府既定运营服务要求基础上,通过改进运营管理,进一步提升公交服务质量。
(三)目前公交车驾驶员队伍呈现人员短缺和老龄化现象,通过职业培训政策扶持,鼓励相关人员从事公交车驾驶员职业,推动社会就业。
(四)根据过去几年站亭建管养遇到的情况,按照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路亭建管养一体化精神,明确了场站、亭牌建管养一体化实施,力求解决道路公共交通配套设施不足,布局不合理的问题。
(五)为解决公交企业资金周转问题,保障公交企业健康发展,对公交企业运营补贴进行预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