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莞与沈海高速潮州东联络线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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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7 23:47
来源:潮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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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广东省关于对重大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建项目名称及工程概况:

(一)项目名称:宁莞与沈海高速潮州东联络线

(二)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广东省粤东地区的潮州市境内,总体呈南北走向,起点位于在建的宁莞高速潮州市境内K38公里处(紫莲森林度假村),终点位于已建的沈海汕汾段K39公里处,整个路线均在潮州市湘桥区内。

推荐线位路线全长7.144公里。主要控制点有:宁莞高速、沈海高速和沿线各村镇、中山大道、黄山水库、凤泉湖高新区等。桥隧长度占路线总长的42.3%,其中桥梁总长2029m(含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桥长),占路线长度的28.40%;隧道总长993m,占路线长度的13.90%;互通式立体交叉2处;收费站处,项目管理中心1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按全线7.144km设置。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对象范围:受建设项目直接和间接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拟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通过网站及张贴公告向公众公布项目信息;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

(三)征求意见主要内容:(1)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2)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交通、用地、安全等方面的影响;(3)项目实施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4)项目实施对沿线企业、政府部门日常工作的影响;(5)项目决策、准备、施工、运营阶段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6) 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建议和诉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参与主要方式

公示时间:2017年 6  月 7 日至2017年   6 月   20  日,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公示单位联系,表达对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三、项目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

联系人及电话:林再泉  0768- 3286656

电子邮箱:506050574 @qq.com

四、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

单位名称:北京华通公路桥梁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周井大院1号

联系人及电话:覃  珑   13725300295

电子邮箱:31556130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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