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速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查处工作 持续深化行业环保治理
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潮州市协调联络组《关于印发<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潮州市信访案件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潮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交通领域信访案件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信访案件办理,按时按质完成交办案件查处工作。
9月7日、9月26日分别接到中央环保案件督察交办案件共二宗。黄奕斌局长立即做出批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开展查办工作,立即组织人员针对具体案件制订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同时向公众公布交通运输领域环保问题的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收集各类环保乱象的线索,并按照市协调联络组的四个“第一时间”的要求,结合维修行业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随即开展对湘桥区辖区内机动车维修企业拉网式排查执法行动。第一宗案件重点督察汽车美容洗车门店是否存在未经备案设置汽车喷漆房,违规经营汽车喷漆,废气直接排放而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第二宗案件重点督查湘桥区新南路嘉信华府1栋架空层的新兰汽车美容店是否存在违规经营行为,以及洗车时是否产生的严重噪音,洗车后产生的废水是否没有经过处理直接排放到层面或下水道,偶发性发出刺激性气味等环保问题。
至目前为止,现场督查维修业户共70多家,发出《责令整正通知书》10份,现场纠正违规事项约20项,派发《致全市机动车维修业户的一封信》和要求业户签订《机动车维修经营承诺书》。并按照潮州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组织队伍对信访案件查办整改情况落实“回头看”,形成工作闭环。第一宗案件前期责令限期整改的6家维修业户现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中完成维修经营备案2家,拆除汽车漆房2家,改造汽车漆房为储物间2家。第二宗案件新兰汽车美容中心落实的整改事项已全部完成整改,现场未发现违规经营行为。按照环保部门的整改要求,该用户的洗车增压泵已经更新,隔音设施已完善,洗车废水未发现污染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