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2023-04-23 15:2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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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潮州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的意见》《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有效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促进我市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现结合潮州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潮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市第十五次党代会、市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为牵引,培育更多县镇村市场主体,持续优化县镇村营商环境,提升县镇村质量发展水平和知识产权能力,加快县镇村农业品牌经济发展,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把县镇村发展的短板转化为潮州高质量发展的潜力板,助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向着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迈进。

  到 2023年底,县镇村市场主体有效增加,个体工商户总计达 18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总计达 1300户。地理标志用标企业数增长 30%,达到 142家。县镇村消费环境进一步优化,完成 5家农贸市场综合治理。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有序推进。食品安全防线进一步夯实,2023年度全市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检不少于 22.3万批次,食品抽检达到每千人 5.5批次。

  到 2025年底,县镇村市场主体总量持续增加,产业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争取建设知识产权强县 1个,地理标志商标数量达到 4个,地理标志商标品牌效应更加显著,知识产权助力县镇村发展作用有效发挥。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深入实施。预制菜产业健康发展,农贸市场综合治理成效明显,县镇村消费潜力有效挖掘。农村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工作

  (一)发展壮大市场主体,夯实县镇村产业发展基础

  1. 加快培育一批县镇村市场主体。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和各类企业,引导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市场主体联合组建混合所有制经营主体。支持迁入城镇居住但仍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居民以农民身份申请设立农民合作社,允许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身份证明等材料作为农民身份证明。引导和支持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或企业,指导家庭农场以资产、资金、技术、手艺等入股创办企业,允许使用“家庭农场”作为企业名称行业表述。

  2. 放宽农村住所(经营场所)登记限制。合理释放和运用农村场地资源。农村自建房、闲置住宅依法可以用作住所(经营场所)。实行住所申报承诺制,以市场主体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和承诺书作为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无需提交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租赁合同等。

  3. 推进市场主体提质增效。加强“个转企”政策宣传,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个转企”企业可以依法继续使用原字号并保留行业特点,支持个体工商户将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等转移至“个转企”企业名下。建立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打造培育农村市场主体服务品牌,提供开业指导、品牌创建、金融服务、权益保护等服务。

  4.支持自主创业。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推行一批“绿灯”措施,支持农村电子商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市场主体名称可以使用“电子商务”“电商”等行业表述;仅通过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将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鼓励和支持“名特优新”产业发展。

  (二)开展农贸市场提升行动,助力打造兴旺商业圈

  5.强化农贸市场综合治理。持续优化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秩序,督促市场开办者划行归市。推进农贸市场综合治理质量提升,开展农贸市场诚信经营建设。加大对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日用消费品质量安全、计量、价格、亮证亮照经营等监管力度,督促经营户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等制度。加强对市场内食品小作坊的监管,强化市场内食品、食用农产品的抽检和快检力度。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相关信用管理制度。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价格违法行为。推动智慧农贸市场建设,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市场实施“互联网+农贸市场”模式。

  6.促进农贸市场经营模式创新。支持农贸市场改造为现代化农贸市场,彰显饮食文化、民俗文化等多元价值,鼓励改造后的市场进行线上运营推广,对接电商平台或网络商城,为经营户开展直播带货、短视频引流提供便利,打造农产品+旅游等特色服务。

  (三)实施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赋能农业产业转型发展

  7. 开展农业农村标准化行动。鼓励和支持我市相关企业积极申报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参与标准化活动,指导在建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提升农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及可持续发展能力,服务地方特色经济,不断完善潮州工夫茶标准体系,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标准化科牵头,各县(区)局、分局落实属地责任)

  (四)释放知识产权动能,提升县镇村产业竞争力

  8. 实施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工程。鼓励支持县区结合本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围绕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要素,开展“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工程,争取建设 1个产业有特色、产品有质量、品牌有价值的知识产权强县。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支持经济实力较强的镇建设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

  9. 提高特色产业核心竞争力。支持县区围绕县域特色产业需求建设相应的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和知识产权综合运营中心,开展专利导航项目,引导县域重点产业、特色产业走创新发展之路。支持和引导本市创新主体专利技术向县镇村转移转化。推动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节点网点公共资源下沉,引导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重点面向县镇村提供知识产权服务。

  10. 加强地理标志产品和商标品牌培育。跟踪“潮州老香黄”“潮州牛肉丸”“潮州彩瓷”“潮绣”4项产品申报地理标志进度;启动“潮州木雕”“潮州礼服”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地理标志商标的申报工作,着力打造具有潮州特色的区域地理标志公共品牌。

  11. 提高地理标志产品运用效益。鼓励推动地理标志产业的相关协会和企业与银行对接,开展地理标志质押融资探索,积极提供质押融资相关政策指导服务。积极组织相关地理标志产业的企业参加“商标节”“地博会”等推介展览会,拓展品牌营销渠道,提高产品知名度。

  12. 强化地理标志区域特色经济保护。不断加强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和标准化使用,推动地域特色经济的发展。健全地理标志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行政监管机制。推进创建示范区、深化标志使用核准改革、健全行政监管机制等措施,并开展专项行动加强保护。针对中欧、中泰地理标志互认互保产品,重点开展“清源”“护航-2023”等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广大城乡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有效打击地理标志侵权违法行为,增强全社会地理标志保护意识。

  (五)提升产业质量水平,助力县镇村高质量发展

  13.提升质量供给水平。推进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提升,促进区域内传统优势产业技术迭代和质量升级,培育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帮助产业集聚区集中解决一批制约质量发展的“共性”问题,以及阻碍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补齐区域性质量短板。开展重点产品质量强业行动,发挥技术机构专家、“链长”“链主”企业和“领航”企业作用,面向中小微企业开展质量提升帮扶。发挥技术机构和专家作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线上线下质量技术服务。

  14. 完善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依托重点产业园区、产业聚集区,面向卫生洁具等传统制造业以及智能坐便器等新兴产业进行需求调查、上门指导、持续改进与跟踪服务,更好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大对广东省智能洁具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等技术服务平台在实验室建设、设备升级、人员引进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提升技术机构服务能力。持续发挥质量基础“一站式”服务平台站点对县镇村支撑作用,优化质量基础设施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模式,推进质量基础设施服务上山下乡,提升县镇村市场主体质量管理能力。

  15. 助力县域广告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各级广告行业组织开展广告产业精准帮扶、培训交流等活动,配合省局组织中小广告企业与区域品牌主动对接,助力拓展市场、创造商机。

  16. 开展质量认证服务下乡活动。鼓励支持认证机构积极拓展农业农村认证市场,深入基层开展绿色有机认证相关培训推广活动,为农业产业园区、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和农业互助合作社提供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良好农业规范等食品农产品认证服务。

  (六)充分挖掘消费潜力,推动县镇村消费提档升级

  17. 提高消费投诉举报处理效能。畅通消费维权渠道,依托全国 12315互联网平台、省 96315智慧监管平台、市 12345投诉举报平台,完善有关投诉举报的流转、办理、反馈、督办、回复各环节程序,依法高效办理消费投诉举报,力促投诉按时办结率和举报按时核查率稳步提升,稳步推进 ODR(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加强全国投诉信息公示系统的有效利用,督促经营者诚信守法。

  18. 动放心消费承诺活动向乡镇拓展。扎实开展“放心消费粤行动”,在全市开展经营者“放心消费承诺”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等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引导农贸市场开展放心消费环境建设,发动更多乡镇、农村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参与“双承诺”。

  19. 加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加强对农村电商扶持和培育,指导农村电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守法合规经营。完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披露制度,引导农村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和能力。加强绿色消费教育引导,及时发布消费提示。

  (七)构建预制菜质量安全监管规范体系,助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

  20. 加强预制菜质量监管。推进预制菜标准标准建设,鼓励和支持相关企事业单位、团体积极参与预制菜标准的制定修订。加强预制菜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失信惩戒。规范预制菜生产经营准入,加强现场许可审查。通过规范许可、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网络监测、社会共治等方式,防范预制菜生产经营食品安全风险。组织开展预制菜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检查,重点关注预制菜示范企业和企业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使用预制菜情况。严厉打击“黑作坊”。

  (八)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持续优化县镇村市场环境

  21. 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稽查执法行动。重点对农村市场、产业集群镇街、专业批发市场、网络市场等重点区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区域和行业,全面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力度,强化农村市场秩序治理。

  22. 实施农村食品安全提升行动。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全面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结合食品抽检民生实事,持续加强农村食品监督抽检工作,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

  23. 加强农业农村水电气等价格监管。持续加强对水电气行业收费监管,着力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收取不合理费用和明令取消的收费等违法行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全面领导。市局要强化工作统筹协调、措施制定、督促落实等职责。各县(区)局、分局要强化责任担当,根据本地实际提出具体举措。加强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鼓励改革创新。坚持竞标争先导向,鼓励各县(区)局、各单位结合实际,探索工作新举措、新模式、新机制。充分发挥正向激励作用,选树典型,在系统内营造敢于创新、善于创新、乐于创新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宣传总结。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各种渠道,加大对市场监管系统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措施、成效的宣传力度,切实做好情况总结和信息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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