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

2019-10-24 11:4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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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

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潮州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 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9〕235 号),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2019 年底前,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全市各级政府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次数要达到年度总抽查次数的10%以上。到2020年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到 2021 年底,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二、重点任务

  (一)制定实施意见和工作细则。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制定本地区全面推行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各级执法部门按照新“三定”方案要求,修订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对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全面推行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时限要求:2019 年底前完成〕

  (二)应用对接省级平台开展监管工作。推广应用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实现部门内部双随机抽查以及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功能,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全程电子化监管。有开发应用工作平台的部门要做好与省级平台的对接,实现数据同步,避免数据重复录入、多头报送。〔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配合;时限要求:2019年底前正式启用〕

  (三)统一编制建立“一单、二库”。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行政权力清单和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完善本地、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对象、内容、方式、比例和频次,并导入或同步到省级平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在本级政务信息平台上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时限要求:2019 年 10 月底前完成事项清单编制、录入并同步到省级平台〕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依托省级平台,统筹建立健全覆盖本辖区、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根据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实施动态管理。要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在省级平台分别建立与部门职责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既可以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和其他主体,也可以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并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进行分类标注,提高抽查检查专业性。可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相关专家、第三方机构参与检查,为随机抽查工作提供辅助和支撑。〔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时限要求:2019 年 10 月底前完成〕

  (四)统筹年度抽查计划制定报送工作。各级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发起”的原则,统筹制定本辖区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根据本级政府或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报送、备案或审核后实施,并录入或同步到省级平台,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本级各部门年度抽查计划进行汇总。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应涵盖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明确工作任务和参与部门,并可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时限要求:2019 年度抽查计划于今年 10 月底前完成编制并录入省级平台,以后每年 1 月底前编制完成并录入〕

  (五)规范抽查流程,及时向社会公开。在地方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各主管部门根据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牵头开展本辖区内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建立健全联合随机抽查结果记录、联合随机抽查告知和联合随机抽查现场检查作业指导规程,一次性完成对同一抽查对象的多个检查项目。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问题发现能力,实现全过程留痕。各主管部门可进一步细化本领域、行业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和实施指引,方便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操作,提高抽查检查规范化水平。全市各级监管部门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信用潮州网、中国潮州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服务大厅(窗口)、公开栏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达到抽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规范全行业的效果。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要依法合理调整公开方式和范围。〔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时限要求:长期〕

  (六)做好监管方式、风险防控和信用监管衔接。将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个案处理、专项检查、风险监测等监管方式进行有机融合,防止出现监管真空。通过“12345”或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其他渠道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立即实施检查、处置;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可能影响市场秩序的突出风险,要通过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所涉抽查事项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除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要一查到底、依法处罚,并将处罚结果记于相应市场主体名下,形成对违法失信行为的长效制约。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和信用潮州网作用,依托“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成果,实现抽查检查结果政府部门间互认,实现市场主体基本信息互通,各部门监管信息共享,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提高监管精准性。(责任单位: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时限要求:长期)

  (七)积极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对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科学确定部门联合抽查的事项和发起、参与部门,积极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领域、执法队伍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频次和被抽查概率,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防止任意检查和执法扰民,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时限要求:长期〕

  (八)构建高效联合监管和社会共治格局体系。要健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建立双随机抽查结果部门间共享交换和互认机制,推动部门监管信息通过省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满足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需求。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市场监管部门要尽快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初步做到“一支队伍管市场、一次检查多领域”,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加强信用约束,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树立“互联网+监管”理念,实现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倒逼市场主体提高自我管理水平,逐步淘汰失信主体。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引导市场力量、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市场秩序治理,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时限要求:长期〕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督促,鼓励探索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新模式,认真总结推广随机监管、协同监管、精准监管、智慧监管等领域的工作经验;合理配置、统筹使用执法资源,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装备水平,完善档案管理,将各有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效推动形成各部门平等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务实高效的“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监管模式。

  (二)强化风险分析。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科学确定、动态调整差异化的监管措施,探索风险监管。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强“12345”平台的数据采集、分析应用,及时掌握市场主体经营活动规律,发现违法违规线索,提高风险预判能力。探索建立综合分析和研判制度,通过数据监测、挖掘和比对分析,掌握相关领域违法活动特征,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化解区域性、行业性及系统性风险的能力,做到早发现、早预警。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对忠于职守、履职尽责的,要给予表扬和鼓励;对职责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违规或犯罪的,要移送有关机关依法查处。要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对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市场监管出现问题的,依法依规免予追究相关责任,做至既严格问责追责,又有效保护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潮州市人民政府

2019 年 10 月 21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潮州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驻潮部队,中央、省驻潮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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