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节后用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授权经营企业(单位):
为扎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群防群控,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授权经营企业(单位)要按(潮国资通[2020]013号)通知要求,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除满足群众生活必需和其他情况需复工的相关企业外(此类复工前企业、单位需书面报告市国资委,经同意后才可复工)。
二、各授权经营企业(单位)要按(潮国资通[2020]009号)通知要求,再次对本单位用工情况进行详细排查。对在湖北、浙江等疫情较重地区的人员,要落实专人电话等通知其本人暂慢返粤;对从有疫情发生地区返岗返工人员,要落实专人电话通知其本人落实返潮后自行隔离14天后,没有发现情况再上岗。
三、各授权经营企业(单位)要按(潮国资通[2020]010号)通知要求,对来自或去过疫情发生地区人员,应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对返岗返工人员落实专人逐一填写附表《﹍﹍(单位)干部职工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职工及家属身体情况有高烧及干咳的,应第一时间电话向市国资委报告,半小时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
四、各授权经营企业(单位)要按照(潮国资通[2020]011号)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扎实做好本单位自身防控工作。全力支持配合职能部门、属地政府、所在社区开展相关工作,细致有效落实联防联控措施,严防死守、不留死角,构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
五、市国资委党委将强化监督,督促各企业(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各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共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将严肃查处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制造、传播谣言,干扰防控工作大局问题。
以上落实有关情况请书面报送市国资委办公室。电话:2266213传真:2266103,邮箱:czgzwbgs@163.com。
市国资委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