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潮州市2023年进一步支持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凤泉湖高新区,潮安区、饶平县工信主管部门:
按照《关于进一步支持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潮府函〔2022〕348号)和《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相关条款申报工作指引的通知》(潮工信函〔2023〕58号)等文件规定,按程序确定了广东华兴换热设备有限公司的“工业电机精密铜件生产线扩能增效技术改造”等14个入库项目资金安排计划和绩效目标,现予以下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组织实施,按程序及时下达资金项目计划,尽早将资金拨付至企业,并将项目下达计划报我局备案。要密切跟踪资金拨付进度,每月25日前将资金拨付进度情况报送我局。
二、按潮府函〔2022〕348号和潮工信函〔2023〕58号中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要求“奖补资金按4:6的比例由市及项目属地县(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的要求,请潮安区、饶平县工信主管部门按4:6的比例要求,按附件1核算额度及时配套奖补资金,有关资金下达情况请及时报送我局。凤泉湖高新去企业奖补金额由市级财政承担。
三、切实加大用款单位的指导,督促落实用款单位严格执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推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同时对项目和资金的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和政府审计等负责。
四、凤泉湖高新区和有关县(区)工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绩效管理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对照绩效目标要求,加强目标监控,确保完成绩效目标,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要加强对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用款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对发现问题要及时纠偏,确保财政资金依法依规使用。
附件:1.潮州市2023年进一步支持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安排计划表
2.绩效目标表
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