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潮州市工艺美术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潮人社〔2023〕66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27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23年度工艺美术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申报评审范围
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传统工艺美术及服装设计工作,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具体受理专业及范围见附件5)。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评审条件按照《广东省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见附件1)及国家、省、市现行的职称政策规定执行。
(二)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方法
1.对于2021年度及此后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2.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3.对于通过考试和认定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考试和认定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三)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我市属粤东西北地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
(四)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执行,原则上要求提供2023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五)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三、申报途径和材料要求
(一)评审材料提交有关要求
1.申报途径及材料、审核评审材料按照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潮人社〔2023〕66号)(见附件2)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2.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申报人所提交的学历证书、业绩、奖励或成果证书等佐证材料复印件须经审核人签名、用人单位审核盖章。同时,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在职在岗证明材料。
3.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填写并生成《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并上传电子照片。职称评审使用省人力和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制作的表格,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其中表二《广东省职称评审表》须在系统申报后自动生成。
4.全市职称申报采用网上职称申报系统,专业技术人才在完成所有职称申报纸质材料后,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潮州市→市人社局→职称评审申报事项进行申报。具体操作程序见附件3。网上申报内容必须与纸质内容一致。
5.申报人所在单位(或非公申报点)负责进行纸质和网上审核,要认真审查申报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二)申报应提交的纸质送审材料:
1.《送审材料目录》一份。
2.《高(中、初)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十五份(一份原件、其余可用复印件)。
3.《广东省职称评审表》一份。
4.提交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专业技术人员任年度(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继续教育证明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5.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主要业绩材料,并提交相应的证书(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1日),包括:
(1)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字数在3000字以上。
(2)论文条件按相应的资格条件执行。
(3)成果证书、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解决复杂专业技术问题的实例材料一份。
6.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
7.贴职称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8.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在职在岗证明材料。
9.提交个人技艺实操30分钟视频光盘。破格申报工艺美术师、申报高级工艺美术师需进行现场实操和答辩。
四、受理申报时间与地点
受理申报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3月25日(节假日除外),地点设在市区新洋路民主大厦三楼305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产服务业与消费品工业科,联系电话:2120320,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审收费
职称评审收费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收取。
1.申报高级职称评审费:720元/人(其中评审费580元,答辩费140元)。
2.申报中级职称评审费:450元/人。
3.申报初级职称评审费:280元/人。
六、初次职称考核认定
市级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按照《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和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和跨区域、跨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确认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受理时间和职称评审同步。(详见附件6)
七、审核要求
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等单位按属地管理及行业管理原则,按照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潮人社〔2023〕66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工艺美术职称资格的申报工作,严格把好初审关。
各单位要按照国家和我省职称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单位申报工作,对照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对职称申报、推荐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弄虚作假行为追究责任。
申报材料应在规定期限内报送潮州市工艺美术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产服务业与消费品工业科)。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各级相关职称规定执行。
附件:1.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27号);
2.《关于做好2023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潮人社〔2023〕66号);
3.潮州市职称申报网上操作程序(本市评审);
4.潮州市非公职称申报点一览表;
5.具体受理专业一览表;
6.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和跨区域、跨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确认有关工作的通知。
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