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行业协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便函〔2023〕243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推进落实《工业能效提升计划》,推动企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加快工业绿色发展,现就2023年我市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认真按照《通知》中明确的诊断服务范围、诊断服务内容,鼓励有关企业参与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
二、工作程序
组织拟参加本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的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填写《2023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计划表》,向拟服务企业所在地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收集拟接受节能诊断服务的重点企业和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并做好与节能诊断服务机构的初步对接工作,于2023年7月24日前计划报我局(工业节能与民爆科)。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综合考量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的服务规模质量、专业人员、技术水平以及被诊断企业情况等,确定发布2023年度全国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任务清单。承担任务的服务机构不得就诊断服务向企业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三、工作要求
一是遵循企业自愿参与原则。节能诊断服务不得对企业造成额外负担。企业接受节能诊断服务任务书规定内容后,有后续技术咨询或改造提升等附加需求的,可以与有关单位另行协商开展延伸服务。节能诊断要突出服务性,重点帮助企业发掘节能潜力,促进企业实施节能改造,实现降本增效。
二是注重工作质量,聚焦“双碳”目标。中标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要按照《工业企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及相关重点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等要求,帮助企业提出节能降碳改造方案,为企业提供精准、有效的节能诊断服务,完成编制企业节能诊断报告,并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和诊断报告报送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我局,并同步报送至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平台(www.gmpsp.org.cn)。
三是加强工作统筹。要做好节能诊断服务与清洁生产审核、节能服务进企业、节能技术装备推广、工业节能监察、能效贯标对标、能效“领跑者”遴选、绿色工厂创建等工作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鼓励各县区围绕节能诊断服务安排配套支持政策和补助经费。请有关行业协会积极发动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会员企业积极参与节能诊断工作。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
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21日
(联系人:沈锋,电话:230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