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设计发展)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6-19 11:4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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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设计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3〕30号)要求,现就我市组织开展2023-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设计发展)项目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方向

  本次项目入库分为支持工业设计载体创新建设、支持设计成果产业化等2个方向,具体支持内容、入库要求、奖励方式及标准等详见申报指南(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3〕30号文件附件1、2)。

  二、项目入库工作程序

  (一)组织申报请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以及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结合本通知及省有关工作指引要求,及时开展辖区内项目库的组织申报工作。一是要强化政策宣传,确保企业应知尽知。二是要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积极指导企业做好入库项目申报工作,及时组织项目申报入库。

  (二)做好审核把关工作请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以及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本通知要求对项目单位提交的材料完整性、真实性、符合性进行审查,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核实,在申报资料的复印件逐页注明与原件的核实情况(是否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和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印章。

  项目验收。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交项目验收(审核评价)申报书(附件4),报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和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初审。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和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申报书一式5份盖骑缝章,于2023年6月25日前送市工信局,逾期不予受理。市工信局将组织专家开展验收(审核评价),对全部申报项目进行实地核查,综合形成“通过”或“不通过”的验收意见。

  )项目入库申报通过验收(审核评价)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5),由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向市工信局推荐申请入库。申报书一式5份盖骑缝章,项目入库情况表(附件1)和 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各1份,连同申报材料电子版,于6月30日前报送市工信局,逾期不予受理。

  )评审论证市工信局根据项目申报情况,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展项目评审论证及集体审议。评审论证结论作为项目入库和排序的依据,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不予入库。

  )入库情况报送市工信局于7月10日前将项目入库情况表、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项目管理主体责任。各地应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落实项目管理主体责任,对入库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对入库项目的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审计等负责。

  (二)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省级工业设计发展资金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根据2023、2024年度新增工业设计发展资金额度统筹安排。项目入库储备必须经过严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入库,对未入库项目不安排资金预算。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

  (三)采用竞争性评审择优排序。我市将严格落实项目竞争性评审遴选,结合我市实际制订行之有效的评审指标体系,对入库项目择优排序。

  (四)认真核实项目真伪性。我市将组织对评审通过的项目进行现场审核,重点对发票是否重复使用、实施方案真实性等进行审核把关,提高资金分配合理性,防止报大数,防止资金项目申报骗补等。

  附件:1.项目入库情况表

       2.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

       3.项目支出明细表

       4.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设计发展)项目验收(审核评价)申报书

       5.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设计发展)项目申报书

       6.《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设计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3〕30号)

  


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19日

  (联系人:许利焜、苏志颖,联系电话:2120320,邮箱:scxfk@czgx.mail.139.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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