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遴选第三方机构承担潮州市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库项目完工评价和现场核查工作的通知
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3〕3号)、《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潮州市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潮工信函〔2023〕46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库项目完工评价和现场核查工作,我局拟公开遴选1至2家第三方服务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
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3〕3号)、《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潮州市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潮工信函〔2023〕4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对我市申报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库项目进行完工评价和现场核查,于2023年5月10日前提交评价总体情况报告和逐个项目的完工评价专家现场核查表、完工评价意见和现场核查明细表等材料。
二、报名条件
(一)法人机构或其他中介组织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资产评估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熟悉项目完工评价、现场核查等业务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有相关项目完工评价、现场核查等工作经验。具有履行合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人力资源,以及开展业务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四)报名单位应具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的供应商资质,申报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履行职责所必需具备的其他资质和能力。
三、申报文件
(一)申报单位概况:含机构设置情况、团队人员基本情况、相关工作业绩等;单位履行任务的实力证明:主要包括相关领域的人力资源情况(须提供相关人员名单及其职称证明材料等)和单位开展相关工作事项清单,同时提交附件《遴选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库项目完工评价和现场核查第三方机构申请表》、《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二)开展本项工作的工作方案(包括计划、人力投入、提交成果时间、服务质量承诺等);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资质证书、证明等申报条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
(四)服务费用报价。原则上以单个项目报价,单个项目费用报价最高不超过7950元,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场租费、交通费、劳务费、住宿费、伙食费、资料费、税费等完成相应服务所需全部费用;
(五)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及申报单位承诺书,承诺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按时按质进行完工评价和现场核查,不索取或者接受企业以及相关人员的礼品、礼金、专家费、资料费等可能影响完工评价及现场核查工作客观公正性的财物、礼券、宴请及其他好处等,与项目单位不存在相关利益关系,存在利益或关联关系的主动申请回避。
四、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市工信局按照有关程序择优确定。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机构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并密封,于2023年4月10日(星期一)下午下班前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同时提交word电子档(发送至邮箱:bgs@czgx.mail.139.com),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申请机构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三)第三方机构组织完工评价应秉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若在完工评价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影响完工评价结果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完工评价意见,取消第三方机构完工评价的资格并向社会进行通报,若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责任。本次遴选工作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120099;传真:2120330;地址:潮州市新洋路民主大厦三楼办公室。
附件:1.遴选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库项目评审和现场核查第三方机构申请表;
2.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