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安排计划的通知
市财政局,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潮州市潮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粤财普惠金融(潮州)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2 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2]7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会同意、公示(无异议)等程序,现将我市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安排计划(附件5)按下达给你们,绩效目标(附件2、3)和任务清单(附件4)一并下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抓紧完成资金下达工作,资金项目计划下达文及时抄送我局备案。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每月底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报送我局。
三、请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和有关融资担保机构要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认真对照资金绩效目标表和区域任务清单,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下达的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自评、项目验收、政府审计等工作。同时,切实加大对企业的指导力度,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动态监管,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用款单位的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对发现问题要及时纠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要按照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做好主管部门绩效评价等后续监管工作。
附件:1.潮州市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计划汇总表;
2.潮州市2022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地市绩效目标表(各县区);
3.潮州市2022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地市绩效目标表(融资担保机构);
4.潮州市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任务清单(各县区);
5.潮州市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计划安排表;
6.《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2 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2]7号)。
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9日
联系电话:212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