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创新专题)的通知

2021-06-17 16:3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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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市直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创新专题)入库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1〕44号)(附件1)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创新专题)入库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入库用途

  本次项目入库分为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支持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等3类用途,各类用途项目入库工作指引按(粤工信创新函〔2021〕44号的附件1、2、3)要求执行。

  二、工作程序

  (一)组织开展项目入库。

  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按照相关工作指引,抓紧组织项目申报有关工作,严格对照申报要求,对项目的真实性、符合性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等进行审核。请于6月25日(星期五)前报送项目入库摸底情况(附件3)。

  (二)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1、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资金用途项目库支出内容、入库要求、奖励方式及标准(粤工信创新函〔2021〕44号的附件1)和申请材料(附件2)要求,组织企业做好项目入库申报工作。

  2、请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入库项目完工评价工作指引”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完工评价资料,于7月15日(星期四)前将拟申报“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项目完工评价纸质版材料(一式五份,含电子版光盘)及上报文(一式二份)报市工信局(技改科),并指导项目单位准备好完工评价相关工作。

  3、请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申报材料要求做好审核工作,在申报资料中的项目申报书、申请承诺书提出审核意见,加盖公章,择优推荐,于2021年7月30日(星期五)前正式行文连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支持情况汇总表(附件4)、项目入库情况表(附件5)、各企业纸质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含电子版一式一份)报送市工信局(技改科)。市直企业将正式申报文件和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工信局(技改科)。

  市工信局将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评审论证、入库储备和排序优选等,做好2021年项目储备工作。

  (三)支持产业集群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

  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产业集群发展情况,选择1个以上优势产业集群,梳理本辖区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情况,制定产业集群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试点工作方案,并于2021年7月9日(星期五)前报送我局(技改科)。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项目申请单位应严格对照文件的有关要求认真准备并提交申报资料,对申报资料和项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等负责,在申报资料中逐页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的核对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出现弄虚作假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项目推荐单位需加强对项目资料的审核,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进行校核、核实,对项目和项目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符合性负责,对项目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负责。

  (三)申报项目实施地需在潮州市境内,且未获得省财政资金支持。

  (四)近3年来项目申报单位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审计整改不到位、拒绝接受管理检查等情况的,或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的都不得申报。

  请严格按时间要求和材料要求上报,逾期或审核程序不完备均不予受理。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创新专题)入库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1〕44号);

  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2年度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入库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1〕48号);

  3.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摸查汇总表;

  4.项目入库情况表;

  5.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支持情况汇总表。

  


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17日

  (联系人:张然毅,联系电话:2120336,邮箱:cz2120336@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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