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2021-04-09 18:2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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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潮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潮府﹝2016﹞16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编制了规划编制工作经费安排计划和绩效目标,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1年4月9日至4月15日,共7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公示附件

  


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9日

  (联系电话:2120306,地址:潮州市新洋路民主大厦3楼314,邮编:5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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