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的函

2024-04-03 17: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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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的函》(粤工信技改函〔2024〕3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2〕7号)以及市府办〔函154〕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潮州市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组织实施制造业投资奖励是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制造业当家的工作部署,也是落实省、市政府加快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的重要举措。请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凤泉湖高新区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督促辖区内工信、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履行职责,严肃对待测算项目遴选推荐,加强项目审核,及提高项目审核推荐质量,防止报大数,防止资金项目申报骗补,防范化解资金使用风险。要加强项目全流程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督促,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企业按项目计划建设进度、建设内容等方面及时投资建设。按时做好项目入库及测算项目审核推荐、测算项目台账上报等相关工作。

  二、加强申报项目审核

  申报潮州市2025年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的测算项目必须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完成总投资额3亿元且“十四五”期间完成总投资须 5 亿元以上(粤东粤西粤北地市)的项目。按符合条件的测算项目核算的奖励额度作为编制预算的参考,不等同于最终安排的资金额度。请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严格按照粤工信技改函〔2024〕3号和本通知的有关要求,加强项目审核把关,防止通过打包拼凑项目、以非制造业项目申报等方式弄虚作假申报骗补。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对审核推荐的测算项目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申报要求

  (一)测算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项目实施地在潮州市境内,并已取得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审批和备案等立项文件。

  2.项目行业类型属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制造业”行业。项目单位为制造业企业,其主营业务须为制造业,经营活动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经营风险且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项目投资应按规定纳入广东省制造业投资统计。

  3.项目符合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方向。重点遴选先进制造业项目,支持各地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特色,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聚焦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积极引进产业带动性强、技术水平先进、绿色低碳的先进制造业项目。

  4.项目立项和“十四五”期间完成总投资须5亿元以上,且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完成总投资额3 亿元以上。

  5.项目不存在多头或重复申报的情形。项目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相关发展建设规划、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等国家和省相关领域政策规定,以及环保、节能、安全、土地等有关政策法规要求,项目不存在未按规定办理节能审查、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或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的情形。项目单位近3年内在质量、环保、安全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项目申报至公示期满期间,经查询不存在环保信用评价为“环保不良企业”、“信用中国(广东)”网站(https://credit.gd.gov.cn)受惩戒黑名单企业的情形。

  6.项目及申报奖励的固定资产投资未获得过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财政资金的支持。

  7.属地政府或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测算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1.测算项目单位加盖本单位公章(含骑缝章)的申报材料及项目承诺书,项目承诺书应包括材料真实性,项目合规性,项目及申报奖励的固定资产投资未获得过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财政资金的支持,项目单位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近5年来在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的承诺书。

  2.测算项目基本情况表(见粤工信技改函〔2024〕3号附件1-1),明确项目所属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范围的具体集群,以及项目单位是否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链主”企业及其具体类别。

  3.测算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测算项目实施地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审批和备案等立项文件。测算项目按规定需要进行环评、节能审查、安评及安全生产验收、施工许可等必要审批(审查)手续的项目,需提供相关的完备手续(无需相关手续的项目需企业做出说明)。

  5.具备与所申报项目相关合规的用地和规划选址文件(以下复印件提供其中一项即可:(1)若项目建设租赁厂房的,提供土地及厂房租赁合同等资料的复印件;(2)若项目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且没改变用地性质的,无需规划选址意见,提供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复印件;(3)若项目有土地使用证和规划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6.项目按规定申报广东省制造业投资统计相关材料(“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206表)。

  7.测算项目在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包含项目实际完成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在内的专项审计报告、固定资产投资清单、发票等,附上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明细表(附件6)。测算项目建设现场施工进度、厂房、设备(含铭牌)等照片、付款凭证、购置合同等;申请奖励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以发票等合法票据的时间为准,票据不含税。发票的开票时间应在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进口设备以海关进口报关单时间为准。

  8.测算项目单位有关其主营业务及是否为制造业、经营活动情况及是否正常、财务状况及是否良好、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有关情况说明材料。(此项由项目单位提供佐证材料,推荐单位出具有关核定材料。)

  9.属地政府或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应真实、规范、完整、清晰,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必须编制页码、目录,装订成册(胶装),加盖公章(含骑缝章)。提供相关凭证复印件的,属地工信部门印章牵头核对后,对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要注明“与原件相符,对其真实性负责”相关字样,加盖属地工信部门印章。

  四、有关要求

  (一)做好相关政策宣贯和解读工作。本次申报为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仅用于测算投资奖励资金额度,不等同于支持项目(支持项目的入库通知包括支持范围、支持标准、支持方式、申报条件和申报资料等另行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指定本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开展测算项目申报工作,及时与符合条件的企业对接,把政策要点传达到企业,确保符合条件的项目应知尽知,服务企业做好申报工作。

  (二)做好申报材料编制工作。按照省的要求,未按规定时间要求上报的投资奖励资金相关材料的地级以上市政府,省将不安排预算。请各县(区)人民政府、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将申报制造业投资奖励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协调属地工信、财政等职能部门加强配合,对项目及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经属地政府(管委会)审定后请于2024年4月22日前正式行文推荐,附上并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5份,须加盖公章,电子版一式一份)、《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汇总表》(附件7)、《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8),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改造与投资科。如无项目申报也请在测算项目汇总表中注明“暂无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并盖章反馈。我局将依据项目情况组织项目评审遴选及现场核查,及时报市政府审定后上报省工信厅。

  (三)加强项目后续跟踪和投资监测工作。请各县(区)人民政府、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加强对测算项目的跟踪服务,按粤工信技改函〔2022〕7号规定于每年1月10日和7月10前报送项目台账,推动项目在“十四五”期间完成既定投资计划。政策实施期满后根据测算项目的“十四五”期间投资完成情况进行清算,对未按规定完成投资或中途无法实施的测算项目,需及时上报情况并提出奖励资金处置方案,按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清算收回奖励资金。

  (四)做好支持项目的验收(完工评价)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要加强对支持项目的后续管理,对于前期已完工的支持项目要及时指导项目单位做好验收(完工评价)等工作。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的函》(粤工信技改函〔2024〕3号);

                2.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封面及申请报告;

                3.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申报承诺书;

                4.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基本情况表;

      5.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6.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表;

                7.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情况汇总表;

                8.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绩效目标申报表。

  


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3日

  (联系电话:212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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