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潮州市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
(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
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市直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2〕5号)的文件要求,现就组织潮州市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选项目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支持在潮州市内登记注册且在潮州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中央驻粤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加工贸易制造企业等)实施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等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并取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技术改造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的项目。
(二)重点支持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及其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和工业基础领域关键技术改造项目。
(三)支持工业企业生产经营中5G 模块、智能传感器、网络设备等关键设备器件更新改造和信息化改造项目。
(四)支持苏区老区、民族地区和民爆安全生产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以及2022年6月30日(含)前完工符合条件的2019年度已获支持的设备事前奖励技术改造项目。
(五)不得支持淘汰类和落后产能项目,对应办理节能审查而未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或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的项目不予支持,项目申报至公示期满环保信用评价为“环保不良企业”“信用中国(广东)”网站(https://credit.gd.gov.cn)受惩戒黑名单企业不予支持。
(六)已获得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但未按规定完工验收的企业不得申报。
二、扶持方式
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采取设备奖励方式进行支持。支持内容、支持方式及标准、入库要求等按照粤工信技改函〔2022〕5号附件1要求执行。
三、工作程序
(一)项目征集。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项目库的申报工作,积极发动并指导企业如实填写并提交申请报告及项目申请表等相关申报材料。项目申请单位应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编写申报材料,如实完整地填写项目申请表等材料。异地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参加项目所在县(区)、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申报。
(二)完工评价。申报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库的项目,请项目申报单位按《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入库项目完工评价工作指引》(附件2)要求,自行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编制申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附件2-3),并按文件要求将申请材料装订成册(纸质版一式5 份及电子版)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尽快向属地工信主管部门提交项目完工评价申报材料。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要按照要求严格把关,对企业提交的完工评价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对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校核,注明与原件的核实情况后加盖公章,并在完工评价申请表上加具审查意见、加盖公章,最迟于7月4日前行文向市工信局提交完工评价申请材料(提交完工评价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版光盘,市直企业请直接报送市工信局),市工信局将组织对项目进行完工评价和现场核查。
(三)入库申报。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按本通知要求落实辖区内相关申报单位按照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库申请材料要求(附件4)顺序编排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尽早报送至属地工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申报单位须将全套申报材料(电子版)同步在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76.80.141/login)上传申报。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须加强对项目材料完整性、符合性、真实性进行审查,在项目申报资料要件的复印件中逐页注明与原件的核实情况,并加盖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公章;在申报资料中项目申请表(附件5)、申请承诺书(附件7)、项目汇总表(附件8)和要件审查表(附件9)中加盖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公章,择优推荐,并于2022年8月3日前正式行文将通过初审的项目申报资料、项目审核意见、申报承诺书(附件7)、项目汇总表(附件8)、要件审查表(附件9)和资金绩效目标表(附件10)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工信局(纸质一式五份及电子版光盘)。市直企业请直接将正式申报文和申报材料报市工信局。
(四)评审入库。市工信局将按程序组织专家对2021年7月1日(含)至2022年6月30日(含)期间完工且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评审,结合企业情况,遴选科技含量高、生产工艺先进的项目入库。评审遴选的项目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正式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入库后将结合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指标,按入库项目轻重缓急程度综合排序遴选项目支持,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级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同时,入库项目应按省财政厅专项资金市县项目管理系统有关要求上线填报,对无法按时按要求上报项目的,2023年预算编制时省财政将不予安排。
四、其他要求
(一)对申请入库的项目将进行竞争性评审优选,对科技含量高、生产工艺先进的企业项目优先扶持,请各项目单位在申报材料中着重体现项目的科技含量高、生产工艺的先进性以及附上佐证材料,项目评审时将以此作为重要的评分依据之一。2023年省级财政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
(二)项目申请单位应对照文件的有关要求认真准备并提交申报资料,对项目完工评价申请资料和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等负责,逐页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的核对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出现弄虚作假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已获得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扶持但未按规定完工验收的企业等不得申报(该项由项目推荐单位核实后出具证明材料,作为要件材料)。近5年来申报单位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审计整改不到位、拒绝接受管理检查等情况的, 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不得申报,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四)项目推荐单位需加强对项目资料的审核,严格把关,对要件(附件9)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核实,逐页注明与原件的核实情况后加盖公章。要认真对项目单位提供的环评、节能审查、安评及安全生产验收、环保信用评价、“信用中国(广东)”以及“企业法人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等有关资料进行核实,提供综合证明材料,并出具核实意见,作为评审入库要件,防止资金项目申报骗补。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对项目和项目申请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对项目后续跟踪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负责。
(五)入库后的项目材料原则上不再进行修改补充。请严格按时间要求和材料要求上报,逾期或审核程序不完备均不予受理。
(六)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1.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库申报支持方式;
2.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入库项目完工评价工作指引;
3.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 造)项目库申请报告(封面);
4.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库申请材料要求;
5.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请表;
6.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设备购置明细表;
7.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承诺书;
8.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汇总表;
9.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选项目库要件审查表;
10.2023 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绩效目标表;
1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
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30日
(联系人:陈瀚,电话:2120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