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申报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有关事项调整的通知

2019-09-25 11:0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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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凤泉湖高新区工信主管部门,市直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申报事项进行调整,潮州市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申报工作以本通知为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范围和方向

  主要支持在潮州市内登记注册且在潮州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中央驻粤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实施提质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和绿色发展等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并已取得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的项目;不得支持淘汰类和落后产能、过剩产能类项目(企业),项目申报时环保信用评价为“环保不良企业”以及“信用中国”网站受惩戒黑名单企业不予支持。围绕“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对全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和缺失环节相关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强链补链。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集群及其产业链、供应链企业战略新兴产业关键技术改造项目,以及苏区老区、民族地区和民爆安全生产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推动工业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支持方式

  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采取事后奖补、贷款贴息和股权投资等三种支持方式,优先采用设备奖励方式,设备奖励安排后的剩余资金额度用于贷款贴息和股权投资。同一项目只能选择一种方式进行申报。申报专题方向按照《通知》附件1内容执行。

  三、工作程序

  (一)各县(区)、凤泉湖高新区工信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项目库的申报工作,积极发动并指导企业如实填写并提交申请报告及项目申请表等相关材料,项目申请单位应按照本通知和省厅《通知》等文件有关要求认真编写申报材料。

  (二)各县(区)、凤泉湖高新区工信主管部门按本通知要求对项目单位提交的材料完整性、符合性、真实性进行审查,在项目申报资料要件的复印件中逐页注明与原件的核实情况,并加盖各县(区)、凤泉湖高新区工信主管部门公章;在申报资料中要件审查表(附件4)、项目申请表(附件3)、项目汇总表(附件6)和申请承诺书(附件5)中加盖各县(区)、开发区管委会工信主管部门公章,择优推荐。对项目的完整性、真实性、符合性负责,对项目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负责。

  (三)各县(区)、凤泉湖高新区工信主管部门请于2019年10月16日前正式行文(附项目汇总表、要件审查表)连同项目申报材料、项目审核意见和承诺函报送我局(纸质一式五份及电子版光盘);市直企业直接报送市工信局。

  (四)市工信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县(区)、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推荐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公示后(不公示扶持额度),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评审,遴选科技含量高、生产工艺先进的项目给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以及强链补链项目优先入库。同时,按省财政厅通知要求上线填报。对无法按时按要求上报项目的地市,2020年预算编制时省财政将不予安排。

  四、其他事项

  (一)项目申报单位不属已获得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扶持但未按规定完工验收的企业和项目申报时环保信用评价为“环保不良企业”以及“信用中国”网站受惩戒黑名单企业。(该项由项目推荐单位核实后出具证明材料,作为要件材料)

  (二)近5年来申报单位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审计整改不到位、拒绝接受管理检查等情况的, 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不得申报,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三)入库后的项目材料原则上不再进行修改补充。

  (四)各县(区)、开发区经工信主管部门需加强对项目资料的审核,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对要件材料进行审核,注明核实情况,并加盖公章。

  (五)对入库的项目将进行竞争性评审,对遴选科技含量高、生产工艺先进的项目给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以及强链补链项目优先入库。事后奖补和贷款贴息项目没有通过完工评价的不得扶持。请各项目单位在申报材料中着重体现项目的科技含量高、生产工艺先进性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以及强链补链情况以及附上佐证材料,项目评审时将以此作为重要的评分依据之一。

  (六)申报设备更新和贷款贴息专题项目,请项目单位参照《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粤经信规字〔2018〕3号)文件要求,尽快向属地工信主管部门提交项目完工评价申请材料,各县(区)、凤泉湖高新区工信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完工评价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最迟于9月30日前向市工信局提交验收材料(一式五份和电子版)。

  (七)《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的通知》(潮工信〔2019〕168号)与本通知相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2020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申请报告封面;

  2.2020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申请材料编写要求;

  3.2020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请表;

  4.2020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股权投资项目库要件审查表;

  5.2020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申请承诺书;

  6.2020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汇总表;

  7.《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0 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有关事项调整的通知(1).zip



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9月24日


(联系电话:2120336,邮箱cz2120336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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