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用途)资金(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支持)项目库项目及相关经费安排计划的通知
( )
有关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市直有关企业:
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 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用途)资金(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支持)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18〕440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 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用途)资金(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支持)项目入选项目库的补充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19〕396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19〕617号)等文件的要求,我局印发了《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用途)资金(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支持)项目库的通知》(潮工信〔2019〕10号)和《关于组织申报 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用途 )资金 (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支持 )项目库的补充通知》(潮工信函〔2019〕34号),经属地工信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我局按要求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现场核查核实、公示(无异议)等程序,确定了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智能终端产品用新型微晶锆材料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等8个项目为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用途)资金(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支持)项目库项目,补助金额共1617.88万元。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明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工作经费计提比例和额度的通知》(粤工信财审函〔2019〕768号)文件精神,我局计提了相关工作经费2万元。现将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具体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饶平县、潮安区、湘桥区工信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项目单位加强对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和项目组织实施,做好项目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对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负责。
附件: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用途)资金(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支持)项目库项目及相关经费安排计划表。
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