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2018年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发展质量评价结果通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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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7 23:06
来源:潮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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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18年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发展质量评价结果通报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19〕685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枫溪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发展质量评价工作,对照国家评价标准要求,主动开展针对性转型提升,切实提升发展质量水平,全面争取“陶瓷制品广东潮州枫溪区”示范基地质量评级星级提升。

二、各县(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照《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规〔2016〕212号)、《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工信部规〔2017〕1号)等文件要求,选择有发展基础和成长空间的产业集聚区,结合区域特点和产业特色,积极培育推荐有特色优势的产业集聚区,申报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18年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发展质量评价结果通报的通知 (粤工信技改函〔2019〕685号)                             

 

 

 

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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