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荐第四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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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凤泉湖高新区,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荐第四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19〕64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绿色制造工作,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园区申报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等绿色制造示范,确保推荐质量,现实“零”的突破。各县(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将纳入市年度节能考核范围。
二、本批绿色设计产品申报范围和相应标准请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在“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中查看,仅限申报列入清单的产品,同类但不同型号的产品应分开申报。
三、第三方评价机构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负责,并做好对企业、园区的服务指导。
四、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凤泉湖高新区要对企业、园区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保自评价报告及第三方评价报告符合编制要求,并认真核查各申报单位近年来有无安全、环保、质量方面的问题,出具推荐意见,2019年4月8日前将相关申请材料(一式五份,附电子版光盘)报送我局(工业节能与民爆科)。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荐第四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19〕642号)
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3月18日
(联系人:沈锋,电话:0768-230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