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2024-08-16 16:53
来源:潮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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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发改价格函〔2024〕155号
市有关单位,各县(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4〕107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4〕1073号)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潮州市财政局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