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财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01-13 16:1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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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深入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潮州市2021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促进法治财政建设。

  一、学习宣传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潮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情况。一年来,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17场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当好示范。组织局机关以及下属单位全体人员通过省财政厅“财学”平台观看视频“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要求局各科室(单位)组织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职工的政治素养、强化政治定力。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财政工作各方面,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情况。将法治中国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列入局党组会集中学习内容,通过学习《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对国家治理体系的理解和治理能力,为我局在“十四五”时期财政法治宣传、法治财政建设规划和财政干部依法理财能力的提升具有重要作用。

  (三)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情况。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颁布施行后,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行政处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一方面,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施行指南)书籍到局领导、各科室(单位),要求自行组织学习;另一方面,按照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财政行政执法培训的通知》要求,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在“财学”平台参加全省财政行政执法专题培训,主题内容为“新行政处罚法的制度要点”。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流程与相关文书范本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全体财政干部对行政执法全过程的认识和依法行政的意识。

  二、2021年法治财政建设情况

  (一)坚持依法行政,促进财政工作扎实开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把“落实依法行政、促进法治财政”作为财政工作发展的主线和重点,全力以赴完成市下达的各项收支目标任务。据快报数统计,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1.77亿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4%。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讲求绩效,优化支出结构,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9.98亿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6%,全力保障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重点工作。

  (二)积极履行财政职能,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按支出责任对民生事项予以足额保障,逐步提高人民生活品质,2021年,全市民生类支出159.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76.0%。其中,在教育领域,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科学界定市与县(区)权责,完成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全市教育支出在公共财政支出中占比第一;在文化领域,紧抓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潮州重大机遇,以公共财政为支撑,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夯实“文旅投”国有资产平台建设资金保障,研究设立“韩旅公司”,为古城保育活化、拓展新区文旅产业战略等保驾护航;在就业领域,积极落实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以及各项促进就业创业财政政策,扶持重点群体就业,持续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在乡村振兴方面,持续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安排各级涉农资金12.54亿元保障农业产业发展、河长制湖长制建设、“四好农村路”重点项目,积极落实政府采购脱贫县农副产品工作,全力支持乡村产业振兴。

  (三)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保疫情防控资金保障。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有关文件精神,加强人员外出管理,持续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出现松劲懈怠思想。一方面,我局作为市防控办成员单位,承担经费保障组工作,包括负责及时拨付上级防疫专项经费,做好需由财政承担的经费保障工作。切实保障病例救治和疫情防控所需各项经费,及时拨付各项疫情防控经费,持续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资金保障,全年累计落实各级各类防控财政资金4.4亿元,为开展防控、物资供应、疫苗接种等防控工作需求奠定资金基础,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防线。同时,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规范有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我局制定了《潮州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潮财采监函[2021]7号),在保障政府采购活动有序进行的同时做好疫情防控。另一方面,将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过“紧日子”、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作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抓手,围绕保持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效率开展工作。增强收入形势研判,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压实各级政府、各部门组织收入主体责任,努力保持收入稳定。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把严把紧预算支出关口,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审核新增财政支出,取消低效无效支出,深入挖掘节支潜力。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促进财政资源优化配置,进一步管好用好直达资金和新增债券资金,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全力推动重大项目和重大民生工程建设。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严格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及清理工作。一方面,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在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和公开向公众征求意见后,严格对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另一方面,按市司法部门要求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今年共清理拟修订规范性文件3件,到期拟保留规范性文件1件。二是做好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督促相关科室认真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做到对检查事项进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程序和要求,按照“谁执法、谁公开”原则,做到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各环节公开。制定《潮州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试行)》,进一步推进我局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四是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按照司法部门的文件要求组织执法人员新领证、换证和培训考试工作,做到持证执法,坚决杜绝无证执法,今年我局共组织9人通过行政执法证的学习培训考试。

  (五)扎实开展法治建设及普法宣传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制定2021年潮州市财政局普法计划和责任清单,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法》《政府采购法》《注册会计师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财政法律法规列入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责任人科室和普法对象,把财政普法作为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11月5日,局资产管理科向局机关全体职工、下属单位及各县区财政部门的资产管理相关人员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培训会,围绕《条例》的五大亮点,帮助参会人员及时了解、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规定,树牢人人都是资产管理员的理念,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11月26日,局邀请广东高木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志坚律师为市直单位政府采购负责同志和各县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负责同志授课,培训专题“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与风险管理”,围绕广东省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事项清单进行了详细讲解,同时运用了大量案例,深入浅出,简洁易懂。授课采取讲解和交流互动等形式,在交流互动环节,采购人积极围绕政府采购热点疑点和各自单位所遇到的问题与杨律师进行了一系列咨询和交流。二是利用“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通过微信群、办公自动化等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财政相关法律法规,并在局办公主楼LED屏推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标语,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在财政工作中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激发了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的积极性和守法的自觉性,增强了法治意识及用法观念,促使财政普法水平不断提高。

  (六)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情况。为进一步履行财政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发挥法律顾问审核把关作用,聘请了潮州市公职律师事务所、广州市高木律师事务所和广东新安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针对涉及重大改革、重大投资项目、政府采购投诉工作、信访案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规范性文件起草、法律法规培训等相关法律行为提供法律帮助。在财政法治事务上经常与法律顾问交流沟通,充分发挥法制审核把关作用,为我局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了保障,有效防范化解纠纷,更好地推进法治财政工作,促进我局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2021年度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作为党组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督导部署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听取年度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三是落实“述法”要求,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督促局班子成员压实一岗双责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班子成员对分管职责范围的法治建设负责,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对科室(单位)法治工作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促进文明执法、依法理财。四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规性审查和集体讨论法定程序,依法依规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稳步发展。

  四、存在的不足及下一年工作安排

  2021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体现:法治建设的认识深度不够,普法学习宣传贯彻力度还需进一步加深;政策性文件审核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年工作中,将扎实抓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把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作为财政工作的基本准则,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加强加深领导干部学法普法频率,特别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通过法律知识培训、网络干部学习、普法学习平台和学习强国等平台进行学法、普法,提高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

  二是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着眼推进财政事业依法依规、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稳步发展。

  三是加强财政政策性文件管理,做好对规范性文件和涉及市场经济政策文件在制定、修改过程中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进一步提升财政政策性文件的质量与水平,努力实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可持续发展的阳光运作。

  四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到位,促进严格规范公开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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