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主体责任观念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潮州市开展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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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0 00:08
来源: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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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2016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强化部门单位绩效主体责任观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潮州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规定和2017年市财政局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计划,我市对2016年度市本级财政资金支出100万元以上和跨年度的市级财政支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实行自我绩效评价。今年在市级21个部门预算单位中共有40个项目列入本次的自我评价范围,涉及市级财政总额30430.03万元。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一方面推进和完善市级部门预算单位自我评价工作制度,逐步形成自我评价、自我监督和外部监督两个层次相结合的评价监督体系。另一方面促进各部门单位严格执行预算,提高理财水平,有效遏制违反规定使用财政资金的现象,实现财政资金的规范高效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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