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财政局及时足额发放种粮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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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14 18:52
来源: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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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财政局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种粮补贴政策规定,把种粮补贴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及时落实种粮直补市级配套资金,足额拨付农资综合补贴直补资金和种粮直补资金,并对县区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补贴农户。

种粮补贴政策的直接补贴对象为从事种植水稻以及石灰岩地区因自然条件无法种植水稻而种植玉米、番薯的种粮农民。2015年农资综合补贴的标准为61元/亩,种粮直补的标准是5元/亩,全市兑付农资综合补贴直补资金3166万元,种粮直补资金233.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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