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到饶平县督导检查中央环保督察有关海水养殖尾水监管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2024-09-06 15:48
发布单位:潮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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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中关于养殖证发放和海水养殖尾水治理的整改工作,9月5日,局分管领导带队到饶平县海山镇开展督查。深入养殖单位实地检查并听取饶平县农业农村局及相关乡镇政府工作情况汇报。

  从现场检查情况看,饶平县农业农村局及相关乡镇政府能够重视海水养殖尾水治理工作,部分养殖场的养殖尾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后排放,尾水治理仍不够彻底。督察组现场要求养殖主体要继续完善配套尾水处理设施,按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加强治理,确保尾水达标后再排放。

  督查组强调:一、饶平县农业农村局和属地乡镇政府要切实增强政治站位,依职能按照《中共潮州市委办公室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潮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严格对标对表抓落实,确保相关整改工作事项落实到位;二、饶平县农业农村局和属地政府以及养殖单位要结合实际,推进海水养殖尾水综合治理,推动辖内高位池海水养殖场配套尾水处理设施,推动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循环利用或处理后排放等治理方式,加强养殖尾水监测治理,逐步实现养殖尾水节水减排,实现达标排放,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三、饶平县农业农村局要充分认识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任务的艰巨性和紧迫性,严格落实渔业养殖规范管理,加强宣传,争取县政府重视支持,全力推进养殖证发证登记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水域滩涂养殖场发证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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