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新材料产业园一期
(广东饶平潮州港经济开发区扩区)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公众意见的公示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年第71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等文件要求,对潮州市新材料产业园一期(广东饶平潮州港经济开发区扩区)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项目信息进行公示,征询收集公众意见,并征询利益相关者在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情况简介
1.项目名称:潮州市新材料产业园一期(广东饶平潮州港经济开发区扩区)
2.项目概况:潮州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拟在饶平县钱东镇国道G228以南、铁汫公路以西片区分期建设潮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广东饶平潮州港经济开发区扩区),其中一期规划用地面积为约1.8平方公里,以承接深圳电子化学品产业为出发点,结合深圳及潮州化工产业发展重点及需要,规划发展“电子化学品”、“医药原药及医用材料”、“新材料及高端日化”、“新型储能”、“绿色产品”等产业。
3.建设单位:潮州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图1 潮州市新材料产业园一期范围
二、征询公众意见范围
征询项目周边及可能受影响的居民群众、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对本项目在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三、公示期
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四、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政策规划和审批程序、工程建设用地(土地征用、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资金落实)、技术经济方案、生态环境影响、水土保持、项目管理、经济社会影响、安全卫生、社会互适性等。
五、预防或减轻社会稳定风险的对策措施要点
建议建设单位认真执行相应的卫生措施;做好与当地居民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工作;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开展相关立项、审批工作;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建设资金的落实和到位;严格监管施工单位进行文明施工,减少扰民,加强环境保护等。
六、征求群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主要方式
1.主要事项
(1)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2)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等方面的影响;(3)项目实施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影响;(4)项目决策、准备、施工阶段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5)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较关注的问题;(6)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2.主要方式
群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取得联系,发表对潮州市新材料产业园一期(广东饶平潮州港经济开发区扩区)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潮州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0768-2602801
编制单位:中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13979509350
电子邮箱:am13979509350@163.com
潮州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