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新材料产业园一期(广东饶平潮州港经济开发区扩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依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130-2019),现对潮州市新材料产业园一期(广东饶平潮州港经济开发区扩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告,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潮州市新材料产业园一期(广东饶平潮州港经济开发区扩区)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潮州市新材料产业园一期(广东饶平潮州港经济开发区扩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概况:潮州港经济开发区于1993年7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是国家发改委核准的省级经济开发区,位于广东省沿海经济带最东端-饶平县南部,地处广东、福建两省的交界点,是我国东南沿海历史上出海贸易的重要节点和当前对台开放的前沿阵地。经过多年的开发建设,目前已发展形成文胜围产业园、新能源产业园、小红山产业园“一区三园”的空间布局和以粮油糖食品加工、临港能源工业和港口物流为主导的产业格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实施“百千万工程”部署要求,深圳、潮州两市依托新一轮对口帮扶协作关系,围绕深圳“20+8”产业集群外溢发展需求及潮州“十四五产业规划布局”,探讨谋划合作园区产业发展方向,为潮州引入发展新动能。结合两市现有产业资源基础和生产要素禀赋的互补优势,筛选出了具有潜力空间且适合集中连片建设的区域用作“潮州市新材料产业园”的建设,作为广东饶平潮州港经济开发区扩区。潮州市新材料产业园按照“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分期建设,选址位于饶平县钱东镇园道G228以南、县道X086以西片区,总用地面积约5平方公里,其中一期面积约为1.8平方公里,二期面积约为3.2平方公里。本次评价对象为潮州市新材料产业园一期(广东饶平潮州港经济开发区扩区)。基于“一条主线,多板块融合”的发展思路,构建“电子化学品”、“医药原药及医用材料”、“新材料及高端日化”、“新型储能”、“绿色产品”等产业集群,并通过现代化的生产管理体系和智慧园区的建设,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引领国家战略性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二、规划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名称:潮州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0768-2602801
邮箱:czgstj@126.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饶平大道中段管委会大楼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020-85648551
邮箱:353297757@qq.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七号大院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程序与基本内容为:接受委托→收集资料→规划分析→环境现状调查、分析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公众参与→执行总结→报告书编写→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主要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总则;2、规划环评概况及现状回顾;3、规划调整方案分析;4、现状调查与评价;5、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6、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7、规划方案的综合性论证与优化调整建议;8、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9、规划所包含建设项目环评要求;1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计划;11、公众参与和会商意见处理;12、评价结论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规划的了解情况?2、公众认为本规划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如何?3、公众对本规划内容及环境保护要求有什么具体的建议和意见?4、公众对本规划实施所持的态度?
六、公众参与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即日起 (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话、邮件或来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发表对本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政府生态环境部门反映。
潮州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