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潮州市人大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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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雄(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对省道S335线磷溪溪口亭路段进行改造的建议》收悉,感谢您(们)对潮州市交通事业的关心,根据案由内容,结合我局职能及实际情况,现答复如下:
1.根据市城乡规划局的城市规划,磷溪镇及大岭头路已规划了溪口南大道、环山路与汕汾高速引道(省道S335线)交叉形成正交规则十字交叉口,但能否尽快实施落实该规划方案须待市政府加大该片区市政道路建设资金投入,才能顺利完成该片区域道路建设。
2.关于磷溪镇溪口亭牌坊的重建改造,湘桥区政府已明确表示落实磷溪镇政府积极与溪口乡贤理事会进行沟通协调,推进溪口亭和谐拆除,并广泛动员海内外乡亲支持参与溪口亭重建工作;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从客观、务实的尊重乡情、更好体现溪口文化出发,磷溪镇溪口亭的重建工作由湘桥区政府或磷溪镇政府统一规划、设计、建造,比较有利于此项工作的推进。
3.大岭头道路属于乡村道路,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由所在地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4.根据市公安局意见,磷溪镇溪口亭牌坊所在的省道S335线路段目前不具备设置红绿灯的条件。
5.针对磷溪镇溪口亭牌坊所在的省道S335线路段的交通情况,该路段的管养单位市城区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已先后采取了设置减速带、封闭道口、涂敷明显交通标线、增设示警柱等安全措施,我局也将加强该路段巡查管理力度,查漏补缺,发现该路段交通标志、标线缺失的及时完善。
潮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