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潮州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号代表 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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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0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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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代表及各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建设公益的体育运动综合训练场的建议》收悉,该提案对完善我市体育运动设施建设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措施。现结合我市体育运动场地的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我市城市化水平逐步提高,城市人口不断增加,我市城区的公益运动体育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只有潮州市全民健身广场和西湖山全民健身广场二处,由于建成时间较早,场地存在着规模较小、设施陈旧、功能单一(偏向健身休闲)问题,无法满足体育综合训练的要求。建设公益体育运动综合训练场是现阶段完善城市的运动体育设施建设,促进我市全民健身运动进一步开展的必要举措,对于建设综合运动训练场,我局一向高度重视,已多次上报有关部门申请重点项目立项。

针对我市城区现阶段活动场地缺乏的实际情况,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全民健身广场和西湖山全民健身广场将于年内先后动工改造提升为体育公园,建成后体育公园配套有小型足球场、篮球场、羽毛球场、健身路径等设施,其中西湖山全民健身广场将建设一条200米环形跑道,健身锻炼功能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另外,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已在韩东新城规划市级体育中心,用地位于磷溪镇砚峰路东侧,北溪南侧,用地面积约200亩,规划土地使用性质为体育用地,建设内容包括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等设施。该地块地势平坦开阔,毗邻北溪靠近仙田大山,环境较好,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印发的《关于专项安排体育设施用地指标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电[2017]35号)通知要求,每个地级以上市增加预下达300亩用地计划指标,故我局建议该处用地增加至300亩,随着潮州东大道、规划砚峰路的建成通车,具备良好的交通条件,在该处建设市级体育中心将有利于完善城市的运动体育设施,带动新城区的建设及发展。

该项目相关事项我局将根据自身职能落实专人积极跟进了解。感谢您们对潮州体育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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