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潮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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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7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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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汉周(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鼓励我市发展风能可再生洁净能源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积极响应国家、省发展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号召,认真落实国家、省相关扶持政策。对于落地我市的风能项目,我市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和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发改能源〔2005〕1511号)、《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7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促进风电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能源〔2006〕2535号)等规定,落实相关扶持措施;电力部门也按照上级单位南方电网公司出台的《南方电网支持新能源发展若干意见》、《南方电网公司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等新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积极做好项目并网服务工作。目前已有华能潮州饶平大埕、所城风力发电场和潮州市海山岛风电场项目两个风力发电项目落地我市,建成的风机已完成并网投产。
鉴于我市人多地少、可用建设用地有限,且风能项目建设用地较多的实际,在目前潮州各级经济基础薄弱,财政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市一级出台政策、配套引导资金扶持风能项目发展难度较大,建议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以企业投资建设为主导,政府扶持政策为辅,推动我市风能项目发展。
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