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第70号提案的答复

2017-05-25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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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委员、吴委员:

市政协第70号《关于进一步保护传承与开发潮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提案》、《关于成立潮州戏剧和音乐研究创作中心,促使潮州戏剧和潮州音乐发展》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会办单位意见:

(一)潮安区人民政府意见

 潮州戏剧和潮州音乐历史悠久,蕴藏着丰富的艺术遗产,是我国民族音乐中的瑰宝,也一直是我们民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项目。

 1、铁枝木偶戏俗称“纸影戏”,是潮州戏剧中的瑰宝,也是我们木偶艺术的稀有品种,该项目已被我国列为第一批非遗保护名录。对其保护和传承,潮安区在2015年出版了《潮州铁枝木偶戏乡土教材》;2016年文化遗产日期间,在区人民公园举办潮安区铁枝木偶节,邀请6支优秀的木偶团队到现场展演。提高群众对非遗的保护意识,振兴传统工艺,弘扬传承优秀传统文化。

 2、潮州音乐称誉“华夏正声”,是首批国家级非遗项目,以其表演形式灵活多样而享誉海内外。2016年,潮安区共有14个乡镇共24支队伍参加潮州民间潮东大赛初赛,有四支队伍在比赛中脱颖而出并于2017年参加市的决赛。区文化馆2017年起,每周六面向全区群众开设了潮州大锣鼓免费培训班。同时在区实验学校也开设了一个大锣鼓培训班,旨在学校传播潮州音乐的魅力。通过组织不同活动,推动潮州音乐的传承和传播,擦亮潮州音乐品牌。

 3、推进“非遗进校园”工作。一是在义务教育阶段课程中,聘请非遗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二是开展“文艺家进校园”支教活动;三是创建传承“潮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基地;四是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积极为学校创造学习展示“潮州非遗”的机会;五是编撰乡土教材,传承潮州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饶平县人民政府意见

 1、建设非遗文化展示及培训基地。多措并举做好非 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弘扬工作。发挥黄冈镇 霞西村 “饶平布马 舞 省级传承基地”,县中心幼儿园“少儿布马 舞传承基地’县培英幼儿园挂点“饶平彩青习俗传承基地”、联饶镇瓦岗寨生态旅游庄园饶平彩青习俗展习馆的作用,把非遗文化保护和传承工作引进校园,使老师、学生、家长乃至整个社会大众一起进行学习传承。

 2、加强非遗文化交流和宣传推介 。一是开展特色宣传和交流活动,提升“非遗”影响力。积极把“饶平布马 舞’、“饶平潮剧 ”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表演节目推上国际国内各大舞台、重大场合、重要活动 ;二是加强非遗文化遗产研究出版 ,编制“非遗”教材。编印了《饶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资料汇编》、《饶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 目资源分布地 图集》,出版了《饶平布马舞》画册、《饶平文化历史丛书》等,县文化馆、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县级基地饶平县培英幼儿园联合编印《彩青手工艺术进幼儿园》一书,并做为课题进行研究。三是通过电视、图书、网络和制作 DVD 等形式,广泛宣传推介饶平非遗文化、潮 剧和潮乐,不断扩大我县“非遗”知名度和影响力,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化传承,市场化运作,助推全市非遗传播、弘扬 、开发和保护。

 3、加大对非遗投入和产业扶持力度。把非遗保护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存、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每年争取资金二万元做为非遗保护工作费用,并拨付专项经费。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调机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建筑物、场所、遗迹及其附属物划定保护范围,并在城乡规划和建设中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护,扶持非遗项目发展,探索市场化之路。

(三)湘桥区人民政府意见

湘桥区本着“保护为主、抢救第一、政府为主、社会参与、合理利用、继承发展”的原则,加大了对非遗的挖掘、保护和传承力度。通过组织非遗项目参与潮州文化旅游节、2011潮州花灯节、“文化古城· 乐享名街”群众文化活动等大型节庆活动,把潮剧、潮曲等不同项目集中展示活动中,既为非遗项目提供一个展示的平台,丰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内涵。

 1、打造古城文化旅游特色区,多形式开展旅游服务活动。积极引导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群众,充分利用古城区民居宅院,开设工夫茶座、潮剧演出、潮乐潮曲表演、民居客栈等旅游服务和展示活动,对条件成熟的单位指导其设立专业展馆,取得了一定成效。

 2、通过老艺人的传、帮、带,积极培养传承人。文化馆、图书馆暑期开办了“非遗体验营”、潮州花灯、麦秆画、潮州菜、潮州歌册免费培训班,为学生了解湘桥的非遗文化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

 3、搭建平台,打造中山路“潮州工艺街”、西马路“喜庆一条街”。通过政府搭建平台,打造工艺街和喜庆街,进一步将非遗文化与古城旅游相融合。

 4、推动潮乐的传承和发展,满足群众文化需求。2017年1月在桥东街道文体广场举办“湘桥区2017年民间潮州大锣鼓大赛”,弘扬了优秀传统潮乐文化,推动了潮乐的发展。

 5、湘桥区将加强宣传推介力度。通过文化馆、图书馆、非保中心等公共文化机构,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展览展示、论坛讲座等形式,大力普及非遗保护知识。

 6、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在中小学各个学校开设有关非遗内容的课程,开始培养他们对民族文化的认同感,利用文化馆、图书馆暑期免费培训班,让更多学生从中了解非遗文化。

 7、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好非遗项目与旅游业的结合工作,将非遗文化贯穿于旅游业发展的全过程,提高旅游业的文化品味。

(四)枫溪区管委会意见

 1、加强非遗传承项目推广。建议积极组织非遗项目参加国内代表性文化产业博览会,大力宣传特色非遗项目,努力扩大我市非遗项目的知名度。

 2、推进非遗项目基地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倾力打造“非遗”文化品牌,推动文化艺术项目参加“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评选。积极推动特色陶瓷文化产业参与申报“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及“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产业示范基地”的评选。

 3、加强非遗人才培养力度。建议大力培养和表彰国家和省级工艺美术大师、非遗传承人,推动全市文化艺术人才参与国级、省级、市级非遗传承人的评选。

(五)市教育局意见

 1、把潮州传统文化列入学校课程之中,传承非物质文化,关键在教育。由陈平原、林伦伦、黄挺等教授编写的《潮汕文化》系列教材正在我市部分学校进行实验性试用,条件成熟后将作为我市各校地方课程的内容。在学校开设民间艺术学,聘请民间艺术家来学校讲课,作现场表演,使学生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中感受我市非遗的魅力。

 2、利用校园文化活动传播潮州非遗。近年来,市教育局坚持将潮汕地方传统文化的传播与校园文化建设结合起来,积极引导中小学生从举办兴趣小组、学生社团入手,以开展传统文化校园行、举办非遗探访和征文活动,名角大师到校展演等形式,通过举办民间艺术节目展演、民间游戏竞赛等一系列活动,寓教于乐,促进青少年的家乡传统文化的认同,推动中、小学生对潮州市非遗的保护和传承。

 3、加强专业或兼职教师队伍培养。非遗课程的教育质量,取决教师水平。多年来,由于我市忽视非遗教育,目前教师自身对非遗传承、保护的了解和认识水平,难以承担此项教学任务。因此,搞好此课教学,必须从培训教师入手,尽快培养一支熟悉我市本地非遗项目的中小学教师队伍,在专业老师指导下,在中、小学成立大锣鼓队、剪纸等兴趣小组的基础上,学校可根据学生的个性爱好,有意识地创办特色学校,造就一批民间艺术的传承人。

(六)市财政局意见

 1、对“进一步保护传承与开发潮州非遗”方面的意见。

近年来,市财政局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强化政策措施落实,从资金、项目安排等方面全力支持,为全市非遗保护、传承和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一是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以2017年为例,仅市本级列入年初预算(不包括年中临时增列资金)的涉及非遗保护、传承与发展的专项资金约260万元,补助范围包括市级非遗传承人、非遗普查、非遗保护传承、非遗保护基地建设、传习所展示馆开放、创建非遗数据库等。

二是抓好项目申报,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去年一年,我市共争取上级非遗保护和传承专项补助400多万元。同时,及时下达拨付上级补助资金,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有力地促进了我市非遗的保护、传承和发展。

2、对“成立潮州戏剧和音乐研究创作中心,促进潮州戏剧和潮州音乐发展”方面的意见。

一是加大经费投入力度。2017年,仅市财政年初预算安排的涉及地方戏剧、潮州音乐保护等方面的资金约200万元,专项补助地方剧种进剧院进乡村、戏剧曲艺花会、潮剧培训班、剧目及曲目创作费、潮剧传承人保护、扶持地方戏曲传承发展、潮剧创作、音乐创作等,全力支持我市传统戏剧和潮州音乐的保护传承。

二是抓好项目申报。2016年共获得上级补助资金250万元,并及时下达拨付资金使用单位,力促资金发挥效益。

二、潮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意见: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认真管理、协调全市非遗保护工作,认真做好各项非遗申报工作,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培养壮大传承人队伍,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建设,加快非遗进校园步伐,促进传统特色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传承人和基地数量不断增加,传统特色非遗文化品牌在省内举足轻重,民俗活动“青龙庙会”在海外华侨具有很大的影响力;潮州大锣鼓遍布城乡;潮剧、饶平的木马舞、潮州铁枝木偶等多次到国内外参加演出。现在我市共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15项,数量在全省排名第二 ;国家共评选了两批97个国家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广东省有4个入选名单,其中2个就落户我市,数量上排名全省第一。我市还拥有省级基地210个中的26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1个,“非遗”保护工作在全省地级市中名列前茅,凤凰卫视、亚洲电视台、中央电视台、新华社、南方日报等国内、外新闻媒体对我市非遗工作进行了多次报道。由于我市各项工作扎实,取得了较大成效,得到了上级的肯定,一些有较大影响力的活动放在我市举办,国家第一届非遗培训班就在我市举办;2012年9月“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工作培训班”在我市举行。2013年国家文化部把“‘欢乐春节’与传统节日的保护与弘扬高级研修班”也定在我市举办,本次活动涉及16个国家和地区,共有80人参加会议,会议的成功举办,取得了良好的国际影响。我市传承人也多次获得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薪传奖和省优秀传承人,传承人作品参加评奖获得荣誉更是不计其数。2016年,我市非遗工作受到省委宣传部的表彰,各类新闻媒体对此进行了宣传报道。

(一)加强非遗的培训和宣传 推进非遗进校园工作的开展

 1、2012年9月“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工作培训班”在我市举行。全省共有9个市100多名非遗工作者参加了培训,我市非遗项目传承人也参加本次培训。

国家文化部非遗司副司长马盛德、省文化厅副厅长凌曲刚和我市余鸿纯副市长出席了培训活动。马盛德副司长为学员作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政策解读》的报告。培训期间,还邀请了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工艺美术研究所所长邱春林出席本期培训班的,并就《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理论与实践》为参加培训的学员开课。与会人员还参观我市非遗项目、人民广场文化艺术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市艺葩木雕厂。

 2、利用文化网站,开辟专栏,宣传非遗知识和传递非遗有关活动信息,使更多人了解非遗,自觉加入非遗保护行列。

 3、通过各种形式召开传承人座谈会,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工作的探讨、研究,进一步推动我市非遗生产性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4、积极推进非遗进校园工作的开展,各级文化部门积极想方设法,推进非遗进校园工作。通过与学校联系,组织多名非遗传承人到相关学校传授非遗有关知识;利用自身优势,吸引青少年加入非遗传承行列;担任学校客座老师,培养传承人。

(1)“潮州工夫茶艺”传承人叶汉钟,与韩山师院组建功夫茶艺表演队伍,到现在已有近十年历史,积极参加省市有关活动的茶艺演示,宣传潮州工夫茶艺;在潮州高级技工学校设立大师工作室,讲授潮州工夫茶艺;到天津理工大学等高校讲学、推广潮州工夫茶艺。

(2)“潮州剪纸”省级传承人张湘明,担任韩山师院客座教授,向学生传授潮州剪纸的知识和技艺;2016年6月18日在韩汕师院举办了教学成果展,学校领导、老师和学生参加了本次展览。活动展出了30多名学生在潮州剪纸传承人张湘明老师和剪纸工作室负责人刘剑钊老师指导下完成的近百幅剪纸作品,以及张湘明老师的部分获奖作品。展览期间还举办了首期潮州剪纸技法班结业仪式,同时继续面向全校学生招收第二期剪纸技法班学员。   

市级传承人纪丹蘋到潮州中英文学校举办讲座,现场演示剪纸制作,指导学生制作,让学生体会潮州剪纸的风韵。

(3)潮州市高级技工学校专门开设潮州菜烹饪、潮绣、木雕、麦秆画、陶艺等非遗课程,建设潮州菜烹饪、潮绣、木雕、麦秆画、陶瓷五间技能大师工作室,编印教材,聘请麦秆剪贴画方志伟、李光荣等传承人到市高级技工学校讲课,分别就各自非遗项目开展传统技艺传授。

(4)“大吴泥塑”国家级传承人吴光让到实验学校开展讲学,教学生泥塑的制作技艺。

(5)“潮州铁枝木偶戏”传承人陈培森、陈镇凯到潮安区所属学校教授木偶戏技艺,现场演示木偶的操作,让学生领略潮州艺术的精妙。今年,他们还在金石镇龙阁学校开办长期培训班,向该校师生传授技艺。2016年6月10日至6月12日,传承人和学生在庵埠人民公园举办了潮安木偶节,向广大市民演示木偶操作,并进行互动,让观众亲身体会木偶的韵味。

(6)饶平文广新局在县中心幼儿园建立“少儿布马舞传承基地”,“饶平彩青习俗传承基地”挂点饶平县培英幼儿园,把保护和传承工作引入校园,使老师、学生、家长一起进行联动、传承,不仅培养了学生的特色文化素质,同时也让学生家长加入非遗传承的行列。今年,培英幼儿园还先后两次组织该校师生到饶平彩青发源地三饶镇实地考察,学习彩青的制作技艺。

(7)依托潮剧培训中心和潮州戏苑,培养潮剧专门人才和青少年潮剧爱好者,做好潮剧的传承工作。

(8)发挥潮州音乐传承基地——潮州音乐团,培养广大青少年潮乐爱好者,传承潮州音乐,目前音乐团吸收了20多名青少年学生,学习潮州大锣鼓演奏技艺。

(9)“枫溪瓷烧制技艺”传承人王龙才、吴维潮和陈震;“潮州彩瓷烧制技艺”传承人叶竹青;“枫溪手拉朱泥壶制作技艺”传承人谢华和“潮州剪纸”传承人张湘明等担任韩山师院的教授和客座教授,分别就各自非遗项目开展传统技艺传承。

(10)非遗进校园不仅在课堂上,也体现在课余。潮州木雕传承人辜柳希、潮绣传承人孙庆先与学校联系,让潮州百花台技工学校的学生到自己的工场实习,每个月还自费给予学员生活补助,让学生安心学艺。

(11)枫溪手拉朱泥壶制作技艺传承人谢华开设技艺传习场所并承全部担费用,吸收了包括潮州陶校在内的100多名学员,教授他们技艺,垫付资金收购他们的作品,使学员感受到该项目的美好前景,努力学习技艺。

(12)市非遗保护中心与市关工委联合制作“新编潮州俗谚歌谣”、“潮人歇后语”等影视、书籍,免费赠送学生,让学生感受潮州文化的深厚底蕴。今年,湘桥区文化部门还组织湘桥区所属学校,参观非遗点,让学生们在传统文化氛围中得到熏陶。

(13)创建潮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免费给潮州市民参观,包括广大青少年学生,让他们体会潮州文化的精、细、美。

通过这些措施,使非遗逐步深入青少年的心理,培养他们认识、热爱本地非遗项目,为传承人队伍的发展奠定基础。2013年6月份,我们还举行了非遗进校园启动仪式。

(14)饶平文广新局在县中心幼儿园建立“少儿布马舞传承基地”,“饶平彩青习俗传承基地”挂点饶平县培英幼儿园,把保护和传承工作引入校园,使老师、学生、家长一起进行联动、传承。

(15)与教育局联合发文,在本市范围内举办大锣鼓培训,丰富学校教育内涵,打造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校园品牌,让广大师生领略潮州非遗的风采。

(二)促进非遗项目和经济的融合

 1、 非遗项目的保护和传承,离不开经济的支撑。为非

遗项目能良好持续的发展,配合我市的旅游推广,做好非遗的宣传工作,我局鼓励非遗传承人开设传习馆(所),扩大潮州非遗的覆盖面。鼓励传承人积极申报各类非遗保护基地,提高非遗影响力,让广大游客感受潮州深厚的文化底蕴,将非遗项目融入地方特色文化旅游中。近几年来,我们通过认真组织发动,组织一批传统美术、传统技艺的非遗项目,进驻到市区各文物旅游景点,丰富了文物旅游景点的文化内涵。我们还争取政府扶持,在“牌坊街”创建了与传统戏剧和传统音乐相关的“潮州戏苑”、“潮州曲社”等活动场所,定期举办培训、展演活动,利用节假日在“牌坊街”举办非遗项目的展演、展示和文艺节目表演等活动,民间也先后在牌坊街附近,开设茶座,表演潮剧等潮州特色文化,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旅游,推动地方传统工艺发展。

 2、鼓励、引导非遗企业自主创新、拓展销售渠道。我局鼓励、引导非遗企业,根据项目自身特点,在保留核心技艺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满足现代人民群众生活需要。利用现代科技,拓展销售渠道,如建立网站、在微信上销售非遗产品。支持非遗项目扩大销售,增加的收入,增强非遗项目生存的能力。

 3、鼓励非遗企业与高校、文化公司等企业合作,扩大投资渠道,我市潮绣研究所国家级传承人孙庆先与其他企业合作,组成股份公司,目前该公司已在澳大利亚上市。

 4、推进产权制度改革,目前,我市非遗企业发展了个体、私营、集体经济、股份有限公司等多种方式,部分传承人在北京、广州、中山等地设立大师工作室。

 5、积极探索保护、发展新路子,对能进行生产性保护的非遗项目,我们鼓励企业不断做强、做大企业,进行生成性保护,但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保护项目的核心技艺。

(三)加大扶持力度 促进保护传承工作的开展

 1、出台鼓励民间艺术人才的措施。2006年,市政府制订了《潮州市工艺美术荣誉称号人员奖励暂行办法通知》。《通知》规定:凡获国家级工艺美术师荣誉称号的,每人一次性奖励8000元;获省级工艺美术师荣誉称号的,每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获市级工艺美术师荣誉称号的,每人一次性奖励3000元。同时,各县(区)政府也相继出台各种奖励措施。如枫溪区对高级职称的陶瓷艺人给予特殊补贴;对作品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作者分别给予6000元、3000元、1500元的奖励。湘桥区研究出台了《潮州市湘桥区奖励发展传统特色产业实施方案》,每年拿出100万元,专项奖励保护振兴、传承弘扬传统工艺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2、确保非遗工作的资金投入。近年来,我市各级在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仍然拨出专项经费,确保非遗普查、保护等工作顺利进行。市财政每年拨出非遗专项经费4万元,用于非遗调查保护工作。2011年初,市政府拨款180多万元,完成潮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的布展,并于元宵前夕对外开放。近期在省文化厅和市政府的的支持下,还拨出专款,对展馆进行扩建。从2011年起,市财政拨出专款,对市级代表性传承人给予每人(不含省级传承人、国家级传承人)每年2千元的经费补助,鼓励传承人开展传承工作。从2011年至2016年市级财政近投入非遗保护工作的资金500多万元,国家和省投入非遗保护工作的资金700多万元,有力地促进非遗保护工作的开展。

 3、切实解决非遗项目传承发展的用房问题。市政府拨出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的原市政府办公大楼,作为集培训、创作、展示于一体的“陈舜羌木雕艺术馆”和“潮州市潮绣研究所”用房。批准成立“潮州市工艺美术研究院”、“潮州市工艺美术协会”,划拨原市委招待所楼房两层1000平方米作为该院和协会的研究展示场所。划拨原市人民法院办公址作为潮州市传承潮剧艺术中心用房,投资100多万元进行整修,把原来的审判大厅改建成“潮州戏苑”,并拨出专款扶持该中心开展潮剧的传习和展演工作。在“中国历史文化名街”——太平路牌坊街北段规划了传统文化街区,实行优惠措施吸引民间艺人开办工艺产品展销店,既丰富了旅游产品,同时也宣传了潮州非遗项目。湘桥区将保护民间文化遗产与发展文化旅游结合起来,在古城区甲第巷占地1000多平方米的“资政第”古民居,开辟潮绣、木雕、剪纸等门类的陈列、演示场所。潮州泥塑之乡大吴村,村委会用一幢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的二层楼房,作为本乡泥塑作品陈列室。饶平县布马舞队所在的霞西村委会每年自筹资金,对道具进行维修保护,“潮州饶平布马舞省级传承基地”场馆建设面积680平方米,主楼三层结构,包括布马陈列室、布马舞表演像片展示、演员休息室等,主楼前广场面积近千平方米,作为布马舞排练场地。积极参与各种文化活动,既提高了布马舞的知名度,也有效地保护了该项民间艺术。

(四)认真组织我市非遗项目参加国内外文化交流活动

我市多次组织非遗项目参加国内外文化交流活动,至今为止,先后参加了八届的中国(深圳)文化产业博览会,八届的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会,首届“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展览活动,并积极参加国家文化部门、省文化部门和兄弟市组织的各类展览活动,从2011年至2016年共参加国内展演、展示61次,境外(香港、澳门和台湾)6次,国外文化交流12次。

除了参加国内外大型展演活动,在本市,我们也积极开展非遗展览、展示活动。利用文化遗产日,市直和县(区)每年都采用不同的形式,举办非遗活动,宣传非遗的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我市非遗的保护情况,同时进行非遗项目的演示,让群众深入了解非遗,保护非遗。

(五)依法依规用好非遗保护经费 发挥资金效益

    我局每年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非遗专项资金,鼓励项目开展保护、传承和研究工作,在保护资金的使用上要做到依法依规,将资金用到非遗保护的刀刃上,充分发挥保护资金的效益。

(六)搭建非遗展览、展示平台

潮州文化底蕴深厚,非遗项目众多,特别是传统美术和传统技艺比较发达,产品都属于比较高档的艺术品,需要一个较为集中的展示平台,目前,市政府准备在意东建设工艺美术城,集中展示潮州工艺美术品,到时,传承人可在各自店面进行演示,吸引游客,为潮州旅游增加新亮点。

(七)积极做好潮州戏剧、音乐的保护传承和发展工作

 潮州市是潮州戏剧、潮州音乐的发祥地,有悠久的历史渊源,独特的艺术魅力,广泛流传于广东东部、闽南和东南亚带,2006年,均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名录。潮剧有传承人2名,省级传承人2名,市级传承人2名;潮州音乐国家级传承人1名,省级传承人3名,市级传承人1名。

 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历来得到潮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目前,潮剧的保护单位潮州市潮剧团和潮州音乐保护单位市文化馆,一直以来注重潮剧剧目和潮州音乐作品的创新、人才培养、对外交流的工作。为更有效地保护和传承好潮剧这一国家级非遗项目,进一步将其发扬光大,2011年市委市政府成立“潮州市潮剧艺术培训中心”,担负起保护、传承潮剧艺术的任务,培养年青一代潮剧人才的重任,被省文化厅评为省级非遗保护基地。市民间音乐团是我市承担潮州音乐排练、创作、培训、演出和交流的群众团体,也是我市培养潮州音乐人才的孵化基地,被省文化厅评为省级非遗保护基地。

 市潮剧团、市民间音乐团历年来积极参加各级政府、民间组织的文化活动,应邀在国内外参加演出和交流,先后到美国、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俄罗斯等国家演出,特别是赴省、进京以及到港、澳、等地的演出就无法完全统计,参加各类比赛获奖也是屡获大奖。潮剧、潮州音乐传承人开展传播和传承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参加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潮剧传承人陈鹏多次到马来西亚、新加坡和香港讲授潮剧技艺;郑舜英、邱楚霞传承人多次到香港、新加坡、马来西亚、美国等地区和国家演出演示和教授潮剧爱好者,宣传潮剧艺术;潮州音乐传承人陈镇锡多次到香港、澳门和东南亚演出、培训,大力传授潮州音乐技艺。用潮音潮曲传递潮人情怀,用乡情乡音凝聚海外潮人的心。

 对如何进一步促进潮州戏剧和潮州音乐发展,我局将在开展保护传承的基础上,从下列两个方面做起:

 1、采取各种措施,促进潮州戏剧发展

 (1)制定“地方戏曲传承发展工程”方案,结合“十三五”规划的制定,对今后5年乃至10年戏曲传承发展作出科学规划。

 (2)启动全市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和戏剧作品工作。根据国办发[2015]52号文件要求和文化部安排,组织实施戏曲剧种普查工作,摸清潮州戏曲底数,筹建山戏曲数据库和信息共享交流网络平台。相应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今后的实施方案。

(3)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力度,把购买内容向戏曲倾斜、向基层倾斜。深入开展“文化惠民在凤城”系列活动,加大送戏下乡的力度,组织和推动各级戏曲表演院团赴基层农村和一线企业演出。组织院团深入革命老区进行慰问演出。

(4)对列入非遗保护名录的戏曲剧种,抓紧实施抢救性记录和保存工作。办好各类戏曲展演调演工作,为优秀地方戏曲提供展示和发展的平台。

(5)抓好戏曲创作题材规划和剧本创作,打造一批体现“中国梦”和弘扬“三个文化”、反映“六大发展”的精品力作。

(6)探索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戏曲戏剧事业的办法,充分利用广播影视、互联网等手段加大戏曲宣传推广力度,营造全社会欣赏戏曲艺术、支持戏曲事业的良好氛围。

(7)开展戏剧创作基地建设工作,进一步夯实基础,扎实工作,出精品、出名家,将打造成潮州文化的靓丽品牌。加大扶持投入力度支持戏曲剧本创作方面,通过深入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在潮州历史文化资源、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红色文化资源、生态文化资源提炼主题,在原有的剧本扶持政策基础上,加大扶持投入力度,集结社会各界戏曲剧本创作力量,力争推出一批优秀戏曲剧本。并扶持剧本创作,可采取实施戏曲剧本政府采购计划,面向全国征集购买优秀戏曲剧本。积极申报文化部“三个一批”优秀戏曲剧本创作扶持项目。扶持本土编剧人才,孵化我市作者原创剧本。

(8)购买补贴力度支持戏曲戏剧演出方面,继续加大政府购买力度,根据潮州群众实际需求,增加地方戏曲在全市送戏下乡演出场次中的比例,同时通过财政专项演出补贴资金,鼓励艺术表演团体加大城区公益演出和低票价惠民演出力度。

(9)要建立完善戏曲戏剧人才培养和保障机制方面,一是坚持送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在与一些戏曲学院联合办学基础上,继续选派学员进入戏曲名牌院校深造;培养戏曲表演、编导、作曲等方面的人才;请国内戏曲艺术名家来潮州授课。二是坚持搭平台与传帮带相结合,通过复排、移植和新创排剧目,为青年演员提供登台机会;创造条件引导青年演员向老一辈艺术家学艺,发挥老艺术家的教学传承作用。三是坚持事业留人与待遇留人相结合,诚心引进人才,关心培养人才,让人才有用武之地。

(10)扶持戏曲戏剧市场培育。培育消费群体,通过政府补贴等方式,降低戏曲戏剧演出成本,推动戏曲戏剧演出更好地走向市场。充分利用全市文化教育艺术中心演出场馆资源,支持各类戏曲团体开展院线联盟式驻场演出,培育戏曲戏剧消费群体。

 2、促进潮州音乐发展

 潮州音乐是潮州民间音乐的总称,是潮州人在长期生活中传承和创造的一种音乐文化,具有悠久的历史源流,蕴藏着丰富的艺术遗产。主要流行于粤东、闽南、台湾、香港、澳门和东南亚地区以及世界上潮人聚居的地方。俗话说:“凡有潮水的地方就有潮人,凡有潮人的地方就有潮乐。”它是中国民间音乐之精粹,被称誉为“华夏正声”。潮州音乐也于2006年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潮州音乐以内涵丰富、品种多样著称。其中除以文学性为其主要表现形式的潮州说唱音乐(潮州弹词、潮州歌册、潮州方言歌)和地方戏曲音乐外,以乐器的组合和演奏形式、演奏风格上,大致可分为潮州锣鼓乐、潮州笛套古乐、潮州弦诗乐、潮州细乐、潮州庙堂音乐、潮州外江音乐等。目前已失传的音乐品种有潮州鼓畔音乐、潮州花灯锣鼓、潮州弹词。未来促进潮州音乐发展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以“海丝文化重镇,潮人精神家园”城市形象符号打造文化活动品牌。

特色文化是潮州最大的优势,是潮州最深厚的发展软实力。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莅潮调研时指出,潮州要把历史文化等潜在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将依托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潮州作为“海丝文化重镇、潮人精神家园”的定位,进一步擦亮“海丝文化重镇,潮人精神家园”城市形象符号,结合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以潮州音乐、潮语歌曲、潮州歌谣、潮州歌册、童谣各种形式打造文化活动品牌。

(2)组织市馆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了解潮州音乐、潮语歌曲、潮州歌谣、潮州歌册、童谣业余创作人员情况,了解他们的创作情况和近年的作品创作数量、质量等,通过探讨交流了解他们创作上遇到问题及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后制定方案加以解决。

(3)组织专业培训辅导:一方面邀请省级专家老师来潮进行专业系统的理论知识培训和作品剖析指导。另一方面召开组稿会,组织潮州音乐、潮语歌曲、潮州歌谣、潮州歌册、童谣各门类的业余作者围绕“海丝文化重镇,潮人精神家园”这一主题及结合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这一思路进行深入的交流探讨,组织作者深入基层,挖掘潮州深厚文化底蕴,以弘扬潮人优秀文化特质创作出一批高质量音乐作品。

(4)筛选出“潮味”浓郁的优秀音乐作品,依托市文化馆的现有资源和外请业余团体及文化志愿者组成排练团队,排练“潮味”浓郁具有地方特色的音乐作品。

(5)将结合我市各旅游景点,根据旅游市场的需求不定期开展“潮味”浓郁具有地方特色的音乐作品展示会,把这些“潮味”浓郁的原创音乐作品结合到我市旅游景点中,以提升我市的文化旅游品味。

(6)结合各县、区乡镇的文化活动开展巡回演出。把这些反映时代、反映人民心声具有地方特色的优秀的文艺作品更好的为广大人民服务,更好发挥、塑造“海丝文化重镇,潮人精神家园”城市形象符号,进一步扩大潮州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打造“艺术课堂”这一公益性文化艺术培训品牌。

近年来,市文化馆为扎实推进文化惠民工作,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升群众基本文化艺术素养,精心打造“艺术课堂”这一公益免费文化艺术培训班,旨在打造零门槛、专业化、多层次的公益文化培训品牌,提高我市全民文化艺术素养。截至目前,文化馆结合我市的情况,寒假、暑假共开办了22个班公益免费“艺术课堂”培训班,共培训学员近2万人次。为充分发挥文化馆的职能和场地功能,进一步创新办班模式、课程设置、教学方式,让更多普通市民能够享受公共文化福利。

(1)将培训内容与群众需求有效对接。通过报纸、网络、微博、微信平台、QQ平台及发放调查问卷多种渠道,与群众互动,了解征集不同层次、不同年龄的群众对公益文化培训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艺术课堂”暑期培训将应对市民的多元化文化艺术需求,标准化、专业化的文化培训项目和课程,开设了音乐、舞蹈、美术、书法、等12个培训班,其中音乐培训将增加,潮州音乐中常用的、扬琴、古筝、二胡、三弦、笛子、唢呐预计每年招生学员500名。   

 (2)扩大培训范围。将“艺术课堂”文艺培训走进基层,依托潮安区、湘桥区、饶平县、枫溪区等乡镇的潮州锣鼓队排练场所开设教学点,让更多市民就近参加“艺术课堂”的学习,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公益文化培训服务。面向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青年群体,采取错时培训,开设了晚间排舞“艺术课堂”系列公益培训,进一步扩大了公益培训的覆盖面。

 (3)提高专业化教学水平。结合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国家级、省级传承人,开办项目传承培训班,暑期培训班增聘了5名省级项目传承人担任专业教师,新增加潮州大锣鼓、潮剧唱腔、潮州歌册、潮州童话等传统音乐课程学习。同时,针对艺术造诣、学习热情较高的学员提供专业文艺培训课程,并以提高班学员为基础,组建“潮州市文化馆艺术团”,为学员提供展示自我的平台。艺术团的团员在跟随专业教师进行学习之余,还将作为我市文艺骨干或文化志愿者,参加种类文化活动开展,引导群众从文化活动的“观众”向“演员”转变。

  4、打造文艺作品精品力作。深入基层了解文艺作者情况,加大对业余文艺创作人员进行分类、有效培训、辅导,建立群众文化优秀作品创作队伍,鼓励本市内文艺骨干、社会团体和广大群众加大投入文化作品创作,依托潮州本地特色文化结合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进行创作,打造一批有地方特色的文艺作品。以参评“广东省文化厅主办的年度文艺作品评选”、“广东省音乐舞蹈花会”等大型比赛为契机,每年打造1-2个体现时代主旋律、弘扬潮州文化特色、真实反映群众现实生活的精品项目,在全市范围内重点推广,使我市的文艺创作有质的飞跃。争取“十三五”期间我市参赛作品获得省级以至国家级等群众文化奖项,不断增强我市的文化影响力。创新文艺传播方式和手段,利用现有文化馆网站、电视台、报纸及网络的微博、微信平台、QQ平台数字电视、博客、播客、手机等新形式展示文艺作品,增强文艺传播能力。

潮剧、潮州音乐是我市民间传统文化艺术表现形式的重要部分,是表现和传承传统文化的载体,是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精神文化生活方式之一,我局将更好地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宣传推介,做好保护、传承工作,让丰富多彩的传统戏剧、音乐艺术活起来,传下去,播出去,发挥其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潮州传统文化艺术的发展,为潮州文化建设的繁荣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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