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47号提案的答复潮环函〔2017〕291号(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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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环函〔2017〕291号(A)
对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第47号提案的答复
储召华、黄伟雄等委员:
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后,你们提出的《关于强化环境监测,清除隐蔽污染源的建议》、《关于加强高新区环保监察及治理的建议》(第47号)市政府办公室交由市环保局主办,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潮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城综局会办。市环保局在接到提案后,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承办方案,分工落实责任,确保提案得到有效办理。
我们认为,提案反映的问题客观实际,对我市开展环境监察执法、清理取缔非法污染源具有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以及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推动各项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工作有力实施。各级环境保护部门也通过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环境联动执法、污染源“双随机”抽查、环境监察稽查等环境监管制度,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有力保障我市环境安全。但受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城乡规划建设相对滞后等因素的影响,我市目前仍然存在不少“散、乱、污”的排污企业,环境保护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接到提案几个月来,在各会办单位的支持努力下,全市各级环保部门以落实广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和实施2017年潮州市“百团大战”为契机,多措并举,加大污染整治力度,取得一定工作成效。现将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以环保公安联合执法为基础,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2016年11月,我市成立了潮州市环保公安联合执法队,正式铺开我市环保、公安部门联合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序幕。从近8个月来环保公安联合执法的成效看,已在我市逐步营造起严抓环境保护工作、严打环境违法问题的高压态势,切实提高了我市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效力。为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责任,进一步凝聚全市各级各部门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合力,市环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22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牵头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法院、检察、公安、发改、经信、国土、住建、交通、水务、农业、文广新、卫计、林业、海洋渔业、安监、城管、食药监、质监、工商、供电、海事、报社、电视台、自来水总公司等多部门建立我市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机制,并联合拟订《潮州市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该执法工作机制的建立,对明确全市各级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在环境保护联合执法行动中的职责、有效形成清理取缔非法污染源合力提供重要制度保障。目前该机制文件已征求了各有关单位意见,将于近期上报市政府审定。
二、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开展清理环境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及排污行为专项执法行动
根据提案提出的建议,针对我市目前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工业与居住混合区等区域不同程度存在无良企业主无证生产、违规偷排直排废水废气等行为的现象,我局于今年3月底,组织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认真分析近期我市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工作情况并总结相关经验,以印发《关于开展严查重治环境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及排污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潮环函〔2017〕89号)的形式就组织开展严查重治我市环境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及排污行为专项执法行动作了专题部署,要求各县(区)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做到查实一处、重治一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严打环境违法犯罪执法声势,切实增强打击威慑力量;加大督查问责力度,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确保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取得实效。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联合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专项排查整治,先后查处了非法电镀加工场18家、非法洗砂场6处、违法排污规模化养殖场12家等,实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4宗、罚款人民币105万元;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5宗;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宗,有效打击了一大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一股环境执法高潮。
提案反映韩山师范学院附近存在塑料加工场、垃圾焚烧点及恒大城附近存在燃煤烟囱的问题,我局已于去年接中央环保督察在粤期间交办的环境问题后,便多次组织环境监察人员对韩山师范学院周边东山路、卧石路、社光村道周围等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并要求湘桥区政府落实所在地桥东街道、磷溪镇及周边村实施不定期巡查,先后查处了3处垃圾焚烧点并立即予以现场制止;卧石工业区、社光工业区排查中尚未发现存在塑料加工生产现象;恒大城附近排查中发现存在燃煤烟囱的企业为潮州市金嘉德服饰有限公司,该公司的燃煤锅炉目前已停止使用;涸溪堤土路上散步多处塑料焚烧点的问题,湘桥区政府已落实卧石村在该位置设置限高龙门架,防止运载垃圾车辆进入,同时落实村保安加强夜间巡逻,一旦发现焚烧情况及时上报处理。
三、以实施环境监察监测垂直管理为契机,大力加强环境监管监测工作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通过加强工业污染防治、燃煤锅炉专项整治、不锈钢行业专项整治、陶瓷行业专项整治并积极推进我市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研究等行动,大力推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我市空气质量有了明显改善。同时,我市各级环保部门也将重点污染源日常检查与排污监测列为环境质量监控的重中之重,切实强化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督管理。对污水处理厂、大唐电厂等国控重点污染源做到每月不少于1次现场检查、每季不少于1次污染监测,并对各污染源的在线自动监测数据实施有效性审核,及时发现并处理排污异常状况;对造纸、印染、电镀、线路板等重点行业污染源做到每季不少于1次现场检查、每季不少于1次污染监测,同时对各污染源的废水、废气排放口实施全天候在线视频监控,不间断监视各企业污染物排放实况。通过实施最严格的监管手段督促各企业主自觉守法,坚决杜绝偷排直排等环境违法行为发生。另外,为全面掌握我市空气质量,我市多年前已在市区西片范围内设立了3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并定期公布我市空气质量监测情况。针对提案的建议,我已落实50万元大气污染整治专项资金用于市区东片新设1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该站计划设于潮州市气象局(安黄公路红山气象基地),全天候自动监测东片区域空气质量状况。目前该站建设正在有序推进(已进入招投标程序)。
对于提案建议加强高新区环境监察治理的问题,近年来,结合省产业园区环保考核工作,通过开展园区工业企业废水污染整治、园区工业锅炉废气污染整治、园区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园区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打击等行动,有针对性地大力推进我市产业园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取得一定成效。今年5月,为解决产业园区产业定位不完全符合我市目前经济发展需要的问题并落实枫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市政府拟完善中山(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南山分园(含高新区)区域规划环评工作,结合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修编,对南山分园重新进行总体规划环评,重新论证园区产业定位和环保规划。此项工作目前正在采集各有关部门意见。在园区总体规划环评经省环保厅同意后,我局将督促园区管理部门对不符合总体规划环评的企业实施搬迁或关闭。
在我市重新论证南山分园产业定位之前,我市将继续强化园区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工作,其中潮州市锦绣绸缎有限公司便是我市重点监管的污染源之一。该公司从事布料漂染加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配套“物化+生化”治理设施,废水排放口安装视频监控并与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供气锅炉已进行改造,使用清洁能源作为锅炉燃料,减轻废气排放的污染,定型机废气配套“喷淋+静电吸附”设施。针对该公司定型机废气污染问题,我局已于去年多次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并要求该司对定型机废气进行深化处理。该公司已于去年底来对定型机废气配套的“喷淋+静电吸附”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换代,目前已改造完成。市环境监测站近期多次对该公司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为达标排放。对于提案中提议该公司异地搬迁问题,需待园区产业定位重新论证后才能进行研究。
四、立足全民参与环保长远目标,开展环境保护及打击违法排污宣传教育
按照上级环保部门的有关要求,将打击环境违法违规问题、开展环境污染防治宣传教育作为今年“六五”环保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重要内容,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网络,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引导,特别是通过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及重点行业非法生产打击等专题报道,提升人民群众对强化环境监管、清除违法违规污染源工作的正面认识,提高广大生产经营者守法生产和治理污染的自觉性,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同时,为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发现和举报环境违法污染的积极性,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我局于近期拟订了《潮州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并报市政府审定,该《办法》的制订出台将有利于我市更好地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减少企业生产环境污染,有力保障我市环境安全。
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市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将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以提升环境质量为核心,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力度强化环境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和身体健康。
2017年6月20日
联系人:翁阳 联系电话:2181071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府办建议提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