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非公证继承公告
2024-09-13 11:26
发布单位: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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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李渊光生前与配偶廖丹娜共同共有,以李渊光名义登记,位于潮州市西新西华五巷一幢9/2号房, 建筑面积66.67平方米,权属证号为:粤房地证字第1223056号,四至:东至空间;南至空间;西至梯间、10/2房;北至空间、梯间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李振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李渊光遗下的占有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393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