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何宏浩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2024-08-27 15:15
发布单位: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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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宏浩因 保管不善 ,将位于潮州市城新路39号B幢二梯504房(五层),证号列:粤房证字第395108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宏浩
2024年8月21日
何宏浩因 保管不善 ,将位于潮州市城新路39号B幢二梯504房(五层),证号列:粤房证字第395108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宏浩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