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晓跃非公证继承公告
2024-07-16 10:38
发布单位: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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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廖克文与配偶廖静卿生前共同共有,以廖克文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潮枫路10号三幢西二梯501号房,《房地产权证》号列:粤房地证字第C0116555号,建筑面积104.91平方米,四至:东至502号房、梯间;南至空间;西至梯间、西一梯501房;北至空间、梯间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廖晓跃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393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