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伟雄非公证继承公告(潮州市南较路趣春花园B区10号铺)
2024-06-26 10:16
发布单位: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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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王惠娟生前与配偶林伟雄共有,以王惠娟名义登记,位于潮州市南较路趣春花园B区10号铺,建筑面积43.02平方米,权属证号为:粤房地权证潮房字第2012018955号,四至:东至梯间、8号门市;南至趣春路;西至12号门市;北至埕、梯间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林伟雄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王惠娟遗下的占有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393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