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城市形象提升,我市出台《潮州市城市建筑外立面管理办法》
城市建筑外立面景观是展示和宣传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具有传承城市历史风貌,展现城市文明形象的重要作用。近日,政府规章《潮州市城市建筑外立面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该《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推进城市建筑外立面管理的精细化、法制化,有效规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和城市品位,为助力“百千万工程”赋能加码。
一、注重规划引领,明确设计要求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城市建设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办法》坚持规划为先,明确要求应当运用城市设计的思维和方法,对城市重点区域的建筑外立面提出规划管控要求,并将相关管控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明确城市建筑外立面设计应当符合各层级国土空间规划中城市设计的要求,追求城市建筑与自然环境的和谐,体现生态宜居、地域特征、时代风貌;明确重要控制区内的建筑外立面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延续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突出潮州古城特色,鼓励城市重要区域的建筑外立面统一规划设计。
二、规范改造流程,细化管控要求
在既有建筑外立面改造方面,《办法》对改造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办理流程、竣工验收要求等内容进一步规范,明确各级政府积极组织推进建筑外立面改造提升,同时对建筑外立面上设置的管道线缆、户外广告、景观照明设施、临街附属设备、防护设施等对景观具有重要影响的附属设施提出了具体的管控要求。
三、夯实管护责任,禁止破坏行为
在建筑外立面管理方面,《办法》明确了既有建筑外立面的管理责任主体,要求管理责任主体应当对建筑外立面开展日常检查和维护,配合政府治理工作;明确了居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的管理职责,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的建筑外立面管理。此外,《办法》还以列举加兜底的方式,明确了擅自在建筑外立面搭建建(构)筑物、擅自开门开窗等破坏建筑外立面安全、整洁的行为及其相应法律责任,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的建筑外立面管理,为助力城市形象改善提升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