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创文创卫,我市出台《潮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4月30日,我市2024年度第一部政府规章《潮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经十六届潮州市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管理办法》的出台,有效规范提升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水平,推进垃圾分类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助力我市创文创卫工作。
一、发挥“小切口”立法优势,助力创文创卫工作
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市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与日俱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有处理模式难以满足高质量发展形势下的垃圾分类工作要求,生活垃圾处理面临后续投入乏力、后劲不足、缺乏法律保障等不足和短板。《管理办法》共八章四十七条,坚持“小切口”立法优势,立足城市卫生设施建设水平和居民生活实际,在我市原有生活垃圾管理措施的基础上,对近年来生活垃圾管理实际工作取得的经验进行总结完善,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原则,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属地负责、社会参与的运作体系,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助力我市创文创卫工作。
二、着重源头控量,建立源头减量工作机制
《管理办法》着重提高生活垃圾回收和有效利用率,建立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鼓励单位和个人将可回收物交售至回收服务点或者回收经营者,限制生产者、销售者产品过度包装,鼓励和引导住宿餐饮单位减少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用品,快递外卖服务参与者优先使用环保包装,倡导单位、企业环保办公,鼓励单位、家庭和个人使用可循环利用的产品,促进闲置物品再利用,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垃圾产生。
三、坚持资源导向,搭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管理办法》以资源化为导向,多措并举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再生资源利用等进行规范。明确再生资源主管部门关于行业发展规划、回收网点建设的职责,推动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衔接,鼓励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等工作。
四、注重科学设置,因地制宜构建分类体系
《管理办法》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原则和实行强制分类制度,明确收集点设置和收集设施、转运设施、处理设施的的责任人职责和建设管理要求,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信息平台,细化分类投放指导和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鼓励和支持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示范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