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总结报告
今年来,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紧紧结合我市农业农村的实际,坚持依法行政,大力加强农业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切实履行依法行政的职责,有效地规范了依法行政行为,促进了我市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社会持续稳定。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一是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全局专题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组会等不同形式,集中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和市有关工作部署,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潮州市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局党组书记、局长、班子成员带头学,带动全系统同志共同学习。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述法”要求,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农业农村工作。局属各单位在抓好党员干部自学的同时,全面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的认识。按照省、市防控办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成立农村和渔民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农村和渔民疫情防控工作。二是提升局机关行政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制定《潮州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和《潮州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计划》,举办法律讲座,组织农业农村系统机关行政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学习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发放行政执法文书样式至各具备执法职能的科室,组织局案卷评查活动,进一步巩固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水平。
二、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依法履行职能,建设服务型机关。一是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完成承接事项的认领和实施清单编制、校准和发布工作,并及时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公布。梳理取消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事项权限3项,停止事项审批并公布取消;梳理并发布下放事项,我局下放事项 1项。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梳理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自查及修改完善工作,截至11月30日,我局办理行政许可事项 121件。目前,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网办率达 100%,实现 100%“零跑动”。同时,对审批人员组织架构、业务办理环节和操作人员等情况进行全面补充,完善审批事项的信息环节。三是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我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梳理筛选制定农业农村领域“容错免罚”事项11项,候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向社会公布,建立农业农村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注重法制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力度。2021年我局起草、修订的规范性文件共3件,其中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份,为《潮州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贷款贴息实施办法(试行)》,部门规范性文件2份,分别为《潮州市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潮州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二是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由政策措施的起草或制定科室负责,严格按照审查标准进行自我审查,并形成明确的书面审查结论。今年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4件。三是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机制和操作程序。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制定“农业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行政检查工作流程图”等并发布公开上网;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调查研究、专家咨询论证、法律咨询、集体讨论决定的依法决策机制,切实把各项决策纳入依法行政的轨道,避免行政决策的随意性;健全聘请专家或律师担任农业部门法律顾问的长效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法律事务或者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目前我局已聘请广东新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从专业角度上帮助提升处理法制问题的水平。
(三)健全决策机制,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民主合法。今年来,我局严格执行行政决策机制,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局长会议制度、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对人事、资金项目、大宗物件采购等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论证、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提交局领导班子会议和党组会议集体研究。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今年由我局起草、修订的3份规范性文件均向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并经局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性审查、局党组会审议、市司法局审查等一系列程序后印发。
(四)强化行政执法管理,切实提高执法水平。一是严格按照程序依法行政。制定了《2021年潮州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执法检查,重点结合春耕农资购销旺季,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产品的行为,保障农资和农产品市场秩序,实现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稳定发展。从 1月份起,我局会同各县区、镇集中开展春季农资打假行动,重点围绕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农机等农资产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发出整改通知书2份,发现涉嫌无证经营农药案件2宗,依据职权下放和执法范围分别移送相关县区农业农村局处理。截目前,全市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1591人/次,检查企业665家/次,印发宣传资料共计7388份,涉嫌销售过期农药、非法使用农药10宗,办结8宗,罚款金额3.8529万元。全市没有发生重大农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农业生产安全事故。二是健全执法人员管理制度。2021年以来,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66人次,做到应培尽培,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不断提升执法能力水平。开展对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的自查活动,对执法证件的申报、回收和注销实行层级管理;目前我局持有省政府发放的行政执法证执法工作人员67人,各执法人员能够在规定的执法职权内开展执法活动,而且能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法。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建立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机制,制定了《潮州市农业农村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9项、对应各个事项清单的检查对象库和市直农业农村系统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规范制定了《抽查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在网上公开。四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我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普法领导小组,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成立潮州市农业农村系统青年普法志愿者队伍,结合志愿服务、科技下乡、“宪法进农村”等活动开展进社区、进村庄入户宣传的普法教育。创新普法形式,利用局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宣传。今年,我局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了农业农村普法典型案例2个和普法视频1个,推进的案例和视频均被选送至农业农村部,其中普法案例《潮州市农业农村局开展“消除事故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安全生产月普法宣传活动》是全市唯一一个也是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唯一一个被司法部选入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的案例。为充分保障普法宣传资料印制和普法活动的开展,将普法工作经费列入年度工作经费预算,确保每年各项普法活动有序举行。五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联系实际,制定了《潮州市农业农村局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制定了《潮州市农业农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潮州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试行)》等6项规定,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数据采集系统、潮州市政府网公开。完善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公开行政执法流程图和行政执法程序,梳理行政处罚事项163项和行政强制事项26项。
(五)完善调处化解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指导3个建制县区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配齐了“一庭三室”;指导全市44个镇街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配备调解人员489个,成立村级调解小组906个,配备调解员2412人,建立起县区仲裁、乡村调解、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仲裁调解体系。完善《潮州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案件备案制度。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专项整治,将其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范围,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截至12月6日,已审查清理各村涉集体经济合同69539份,纠正合同1407份,追回土地约2.09万亩,追回被拖欠租金或承包款总金额约2.44亿元,保障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今年来,没有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引起的仲裁案件,没有因行政执法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体系,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及时调整局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排名中第一位的副职领导担任安全生产负责人;制定了《潮州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等文件,明确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的目标任务和责任要求;由局主要领导分别与县区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下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多次派出检查组赴各县(区)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实地抽查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隐患,通报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三、下阶段的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心,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依法治农和依法护农,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主要将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为抓手,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的第一议题,组织领导干部进行专题学习研讨,组织领导干部到联系的局属单位领学带学,通过专题学习会、研讨会、“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
(二)进一步加强农业普法宣传建设。一是继续按照市普法办的要求,抓好普法宣传教育和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培训,组织学法考试。同时,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部署,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和水平。二是继续通过网络、报刊、简报、小册子等形式做好新颁布、新修订的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做到宣传对象明确、形式多样、内容针对性强,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实际效果。三是要继续利用多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把农业农村法律法规送到村入到户,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四是要进一步建立畅通无阻的信息沟通渠道,实现信息共享互通,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交流经验,共享信息提供便捷的平台。
(三)加大力度提升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水平。一是继续完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建设,确保农业执法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购置配备执法所需要专用执法设备,提升农业执法硬件水平。二是加强执法业务学习,严格执法程序,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自由裁量标准,提高法律文书制作水平提高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质量和办案质量,促进农业执法上档次上水平。三是加强案卷评查,推进交叉互评互学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案卷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农业执法监督。一是要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突出在春管春耕、夏收夏种、秋收冬种等重要农时,加大对种子、农药、肥料等重点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围绕屠宰行业监管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对屠宰违法行为高压严打态势,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屠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要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推动依法履职,促进农业行政执法公正、公平和公开,提升农业农村部门的执法水平,树立良好形象。
(五)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和规范行政程序机制。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调查研究、专家咨询论证、法律咨询、集体讨论决定的依法决策机制,切实把各项决策纳入依法行政的轨道,避免行政决策的随意性。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程序。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按照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修改、公告和实施、清理等程序规定,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和机制,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力度,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资格认证考试持证上岗制度,要严把执法人员进入关,严禁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上岗执法。四是要进一步规范接访制度,认真处理群众上访,化解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保护农民的合法利益。
潮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