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 ▏我市出台首份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

2021-02-05 15:23
发布单位: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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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活力,打造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司法局联合印发《潮州市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包容审慎监管清单(第一批)》。

  这是我市首份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免罚清单”。清单以“包容监管、容错纠错”为宗旨,充分发挥信用建设对优化营商环境支撑作用,对涉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登记、广告审查管理等领域12项市场主体首次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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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容审慎监管清单还对全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免罚行为和后续监管提出了要求。规定了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查处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坚持“处罚可免,责任不免”,以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形式,向市场主体依法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鼓励经营者自愿签署《承诺书》,强化市场主体合法经营意识,促进市场主体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力度推进我市各市场监管领域建立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容错纠错机制,使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助力营商环境更加开放包容,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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