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结合我市农业生产特点,坚持依法行政,大力加强农业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切实履行依法行政的职责,有效地规范了依法行政行为,促进了我市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全市没有发生食用农产品群体性中毒事故,没有收到因行政执法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牢固树立法治理念
我局高度重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通过组织培训、党支部学习、现场研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实质和丰富内涵,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行动指南,以新担当新作为奋力开创潮州“三农”工作新局面。2020年我局共组织领导干部学习44场次,共396人次参加。
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农业生产
(一)及早部署,精心抓好措施落实到位。一是成立局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和8个小组,对应市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的8个专项组,确保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二是动员机关干部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先后选派79名干部参与到公路出入口联合检疫检测卡点参与检疫工作,组织好党员和干部梯队,号召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准备随时应召出征。三是加强办公防护措施。按要求做好监测到岗人员健康状况、消毒办公场所、保障参与一线工作人员防护物质,严格落实上级要求不聚餐、不聚会的要求,督促机关同志提高意识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机关办公卫生安全。
(二)优化环境,统筹做好农村疫情防控。一是抓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印发《关于做好我市农业农村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对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提出指导意见,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入手,指导农业农村领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1月份市政府拨出1000万元,支持各县区在前期整治的基础上,再投入、再提升。实行“门前三包”,动员群众立即动手清理垃圾,保持居家环境、房前屋后的卫生。二是做好农村防疫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广东农村防疫“九要”“九不要”》,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普法宣传海报等防疫宣传材料11550份向广大农民群众普及疫情防控知识,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知情、全员防护。启动农村大喇叭,宣传引导群众讲卫生、除陋习,不猎捕、不交易、不吃野生动物,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践行健康生活方式。依靠群众群策群防,参与疫情防控监督。做好农村社会面稳控工作,引导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抢物资、扰乱农村社会秩序的行为。
(三)抢抓农时,夯实全年农业丰收基础。一是全面动员复工复产。支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尽快复工复产,特别是支持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等,指导经营主体及早调整生产经营计划,吸纳当地就业,将疫情对生产经营影响降至最小。积极动员组织广大农村党员、农民群众参与农业生产,解决农业经营主体用工难问题。二是兜住“米袋子”。积极组织春季田管、春耕备耕等工作,新增早稻扩种面积11032.97亩,做好生产物资及社会化服务的筹措,提前做好机械、人员、农资的准备工作,派出科技人员271人次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生产指导,确保我市春耕不误农时。三是紧抓“菜篮子”。在全市范围内推荐确定26个疫情防控期间“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基地,各基地涵盖蔬菜、猪肉、禽蛋、水产等重要农产品日产量达200吨。并与各基地签订“保供稳价安心”承诺书,在市区设三个平价供菜点,确保我市重要农产品供应正常、价格平稳、质量安全,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和应急处置需要。四是解决农产品滞销问题。针对潮州特色农产品潮州柑受疫情影响滞销的特殊情况,开展爱心助农,发动机关事业单位、销售大户和电商企业,倡议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借助中国邮政“邮乐网”、广东农产品“保供稳价安心”行动平台等网上平台,不断拓宽销售渠道。据不全面统计,解决全市滞销农产品约3万吨。五是保障生产物资流通。全市化肥库存7万吨,农药库存177.46吨,农膜2081吨,杂交早稻种子168.36吨,杂交玉米种子13.12吨,各项春耕备耕农资供应充足价格平稳,乡村农资供应运输顺畅。办理疫情防控期间民生保供企业资质证明,全力保障农产品和农资流通畅通。六是严防严控,强化畜禽疫病监测。严格执行动物及动物产品入粤指定道口制度,做好我市省际动物卫生检查站24小时值守,严格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车辆备案信息及动物健康状况,杜绝不符合条件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入我省。截至12月9日,累计检查生猪运输车辆101车3761头,处置违规车辆28车1734头;检查家禽1726车214.77万羽,处置违规车辆216车12.61万羽。落实好动物疫病春季防疫工作,强化畜禽疫病监测及流行病学调查,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继续持续强化非洲猪瘟、H7N9流感等畜禽疫病及人畜共患传染病的源头防控,做好相关监测预警。抓好全市定点屠宰场及畜禽养殖场等场所消毒灭源工作,控制疫病传播,及时下拨消毒药3吨,指导相关企业落实消毒灭源工作。
(四)攻坚克难,打好脱贫攻坚收官之战。面对疫情,我局迅速行动,主动出击,全面摸查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程度,并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复工复产若干政策措施》等系列应对疫情影响、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硬任务政策措施,积极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化解贫困群众农产品滞销难题,潮州单丛茶、饶平县荔枝、英粉村土蜂蜜等农产品克服疫情影响实现逆市销售量、销售价格双增长;利用村村通就业信息网、媒体、网站、村“大喇叭”等平台,推送疫情防控和本地企业用工信息,着力推进就近就地就业服务,解决外出打工难影响收入等问题;加强贫困村疫情防控和宣传引导,做实技能培训引导贫困劳力复工,多形式多途径并行解决贫困户滞销农产品,做细春耕复耕指导强化产业帮扶。今年在潮州中山两地举办扶贫产品展销会19场次,累计销售额超过3200万元。确保脱贫户不因疫情返贫,未脱贫户不因疫情影响如期脱贫,非贫困户不因疫情致贫。截至2020年11月底,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18385户、44463人,45个相对贫困村全部实现脱贫出列,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实现,建立防止返贫监测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进一步继续完善。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转变部门职能,建设服务型机关。一方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开展机构改革政务服务事项调整工作,根据最新的“三定”规定,全面梳理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自查及修改完善工作;今年来,我局办理行政许可事项35件(核发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3家、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2张、饲料生产许可证1张、人工繁育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许可证1张、省管权限渔船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批5件、植物检疫证书6张、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17张)。同时,对审批人员组织架构、业务办理环节和操作人员等情况进行全面补充,完善审批事项的信息环节。另一方面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做好权责清单修订工作并实行动态管理,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问责依据及监督方式、责任事项,做好权责清单修订完善工作。
(二)注重法制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力度。2020年我局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共2件,其中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份,《潮州市农业技术推广奖奖励办法》《潮州市农业农村项目管理办法》均已修订完成发布。二是建立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由政策措施的起草或制定科室负责,严格按照审查标准进行自我审查,并形成明确的书面审查结论。三是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机制和操作程序。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制定“农业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行政检查工作流程图”、“潮州市农业局行政执法主体”并发布公开上网;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调查研究、专家咨询论证、法律咨询、集体讨论决定的依法决策机制,切实把各项决策纳入依法行政的轨道,避免行政决策的随意性; 健全聘请专家或律师担任农业部门法律顾问的长效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法律事务或者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目前我局已聘请广东新安律师事务所杨树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从专业角度上帮助提升处理法制问题的水平。
(三)健全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今年来,我局严格执行行政决策机制,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局长会议制度、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对人事、资金项目、大宗物件采购等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论证、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提交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修订了《潮州市农业技术推广奖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同时在潮州政府网站上发布征求意见公告,期间均未收到有关单位及个人的意见或建议。2020年1月3日报送局政策法规与改革科公平竞争审查后,经局党组会审议,2020年2月6日报送市司法局进行前置审查,并于2020年4月13日印发《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农产品质量认证奖励办法的通知》(潮府规〔2020〕6号),同时在潮州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并做相关政策解读。修订了《潮州市农业农村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0年3月16日向市财政局及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征求意见,同时在潮州政府网站上发布征求意见公告,期间未收到有关单位及个人的意见或建议。2020年4月8日报送局政策法规与改革科公平竞争审查后,经局党组会审议,2020年4月26日报送市司法局进行前置审查,并于2020年6月1日印发《潮州市农业农村项目管理办法》(潮农规〔2020〕1号),同时在潮州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并做相关政策解读。
(四)强化行政执法管理,切实提高执法水平。一是严格按照程序依法行政。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农业行政执法案件由各县区农业部门按辖区承办;严格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资市场的整治,持续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截至11月底,全市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2198人/次,检查企业1125家/次,印发宣传资料共计10620份,涉嫌销售过期农药、生猪屠宰案件18宗,办结9宗,罚款金额9.9715万元,通过会同县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发出整改通知书11份,发现涉嫌销售过期药物案件6宗,分别移送饶平县和潮安区农业农村局处理。同时与其他打假成员单位共同开展行动,对无证经营和假劣农药进行查处,做到全面查、深度挖、重点打,收到较好的效果。全市没有发生重大农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农业生产安全事故。二是健全行政人员管理制度。2020年以来,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58人次,做到应培尽培,确保执法人员执法资格,提升执法能力水平。开展对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的自查活动,对执法证件的申报、回收和销毁实行层级管理,目前我局持有省政府发放的行政执法证执法工作人员37人,农业农村部发放的行政执法证执法人员7人,各执法人员能够在规定的执法职权内开展执法活动,而且能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法。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建立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机制。通过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调查了解,理清工作思路,在各科室配合下,2019年制定了《潮州市农业农村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2项、对应各个事项清单的检查对象库和市直农业系统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规范制定了抽查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并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进行网上公开。
(五)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我局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积极稳妥实施,制定了《潮州市农业农村局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我局制定并公开我局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定并公开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制定并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并公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主动表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等工作,在政府网站部门链接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场所,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健全公开工作机制,实行动态调整。同时编制并公开执法流程、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规范事中公示。我局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时,全部佩戴或者出示能够证明执法资格的执法证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做好告知说明工作。同时在市政数局的办事窗口明示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今年来,我局共梳理行政处罚163项和行政强制26项。二是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我局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内容应包括执法音像记录管理、音像记录清单、行政执法规范用语和音像记录用语等内容)和制定行政许可记录管理制度(内容应包括审批记录规范、具体管理要求),并要求从2019年5月1日起,各行政执法机构要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应进行音像记录。三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我局按照上级规定,制定我局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的范围、审核的内容和程序。按照《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的要求,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了《潮州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试行),明确了十种需要列入重大行政执法审核范围的情形,落实审核主体。由局政策法规与改革科负责本单位的法制审核工作。同时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并与法制审核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法制审核人员。
(六)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情况。2020年我局收到市政协委员提案共11件,其中主办5件、会办6件。一是强化领导,抓好落实。我局制定了《潮州市农业农村局办理政协提案工作方案》(潮农〔2020〕105号),对办理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落实主要领导领办制度,局长詹自力同志牵头领办政协委员第11号提案《依托资源优势 推进潮州单丛茶品牌建设》。各承办科室及时研究办理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政策法规与改革科加强办理过程中的动态管理,督促有关科室把解决问题的措施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加强沟通,确保实效。我局始终把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系、与协办部门的联系作为提升办理实效的关键。各承办科室在着手办理前,对代表、委员反映情况不够明确的,及时采取电话或上门方式,与领衔人进行沟通,直接听取他们的意见,了解所提建议的原意、背景和办理要求;形成初步答复意见后,主动沟通联系,征询对初步答复内容的意见,意见一致后正式答复。三是规范办理,力求满意。我局从建议、提案的分发、起草、审核到印制、发文、报送等各个环节,都明确了规范的办理程序,对每一个环节都力求做到一丝不苟、严谨有序。通过动态化管理,有效监控建议办理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人性化地处理各种复杂事项,确保建议高效、高质办理,力求代表对办理结果满意。我局办理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均得到了提案人的肯定,他们对我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情况均表示满意。
四、存在问题
我局在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农业执法工作的深度、广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农业生产基地点多面广,农资经营点分散,监管难度大。个别不法生产经营商采取隐蔽方式销售假伪劣农资,打击查处工作难度较大。二是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薄弱,人员配备不足,尤其是县区级执法机构人员更为薄弱,乡镇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机制还未完善,一定程度上影响整个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顺利高效开展。
五、下阶段在工作思路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和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的工作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心,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依法治农和依法护农,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教育
坚持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党委会和“三会一课”等为抓手,组织党员干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一是根据市委组织部学习贯彻工作要求,组织我局领导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二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的第一议题,组织领导干部进行专题学习研讨,以上率下,示范引领全局党员、干部自觉学习、深入学习,在全局形成学习贯彻热潮。三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局属党支部制度,组织领导干部到联系的局属党支部领学带学,帮助局属党支部和党员准确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四是落实局属各党(总)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专题学习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开展学习培训,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创新学习培训,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传达给每一名党员。
(二)进一步加强农业普法宣传建设。一是继续按照市普法办的要求,抓好普法宣传教育和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培训,组织学法考试。同时,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部署,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和水平,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透明度。二是继续通过网络、报刊、简报、小册子等形式做好新颁布施行的农业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做到宣传对象明确、形式多样、内容针对性强,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实际效果。三是要继续利用多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把农业法律法规送到村入到户,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四是要进一步建立畅通无阻的信息沟通渠道,实现信息共享互通,为各级农业部门交流经验,共享信息提供便捷的平台。
(三)加大力度提升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水平。一是努力争取完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建设,确保农业执法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购置配备执法所需要专用执法设备,提升农业执法硬件水平。二是加强执法业务学习,严格执法程序,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确保办理执法案卷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准确。通过提高法律文书制作水平来规范执法行为,通过开展案卷评查活动提高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质量和办案质量,从而促进农业执法上档次上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农业执法监督。一是要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在春管春耕、夏收夏种、秋收冬种等重要农时,集中力量继续深入开展禁限用农业投入品市场专项整治,加大对种子、农药、肥料等重点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开展大检查,切实维护农资市场安全稳定。围绕屠宰行业监管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对屠宰违法行为高压严打态势,以城乡结合部、私宰多发村(户)和肉食品加工集中区等私宰易发区和多发区为重点,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屠宰环节添加“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屠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要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推动依法履职,促进农业行政执法公正、公平和公开,提升农业农村部门的执法水平,树立良好形象。
(五)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和规范行政程序机制。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调查研究、专家咨询论证、法律咨询、集体讨论决定的依法决策机制,切实把各项决策纳入依法行政的轨道,避免行政决策的随意性。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程序。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按照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修改、公告和实施、清理等程序规定,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和机制,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认真完成市政府交办的规范性文件清理任务。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力度,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资格认证考试持证上岗制度,要严把执法人员进入关,严禁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上岗执法。四是要进一步规范接访制度,认真处理群众上访,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的稳定,保护农民的合法利益。
潮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