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司法局关于2020年公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公示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9〕235号)、《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全面推行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粤司办〔2017〕596号)、《潮州市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和《潮州市司法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要求,我局联合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于2020年10月30日开展了2020年公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开展检查工作经过
2020年10月12日,我局从《潮州市法律服务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广东省饶平县公证处作为本次的检查对象,并向该处发送了《关于配合做好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10月28日,我局收到饶平县公证处提交的自查报告。10月29日上午,我局从《潮州市司法局2020年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陈少东(《行政执法证》编号:U278443)、郭燕杏(《行政执法证》编号:U280999 )、陈育东(《行政执法证》编号:U281568 )作为本次的检查人员。我局还函请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派员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10月30日,我局的执法人员陈少东、郭燕杏、陈育东及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的执法人员陆思桦(《行政执法证》证号:U233322)对饶平县公证处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组按照《潮州市司法行政机关随机抽查事项指导清单》和《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监督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要求,现场听取了饶平县公证处的情况汇报,查阅了相关台账,详细了解该处今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二、检查情况和结果
经书面和实地检查,饶平县公证处基本情况如下:
(一)公证处机构保持法定设立条件情况
饶平县公证处现有公证员2名(含主任1名),组成人员、场地、资金均能保证公证机构正常开展公证活动,符合法定设立条件。
今年三月份,市司法局已组织实施了2019年度公证考核,饶平县公证处及其负责人王晓生2019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
(二)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执业情况
2020年,饶平县公证处共办理证件488件,其中国内民事402件,涉外民事86件。该处本年度没有复查、撤销公证书的情况。公证员均能按照程序进行办证。
目前,公证服务费均按照政府指导价执行,由收费员统一收费并开具发票,收费票据附档存放。
(三)内部管理情况
经现场检查,饶平县公证处的执业许可证、收费标准、办证程序、办事指南、执业纪律等均有上墙公示。目前已制定了档案管理制度管理、考勤制度、专用水印纸管理、服务承诺、职业道德规范、质量检查等制度,并建立了办证制度(包含收费制度、疑难案件讨论等制度)。但存在公示的收费依据文件未及时更新、重大疑难公证事项未建立台账记录,因刚搬迁新办公地址公证员执业信息、投诉监督电话尚未上墙公示等问题。
(四)档案管理情况
饶平县公证处设有专门档案室,专人管理档案,档案管理较规范。经查,随机抽取的办结证件档案均较为齐全、规范,未发现问题。
三、检查处理情况
检查组已当场向饶平县公证处反馈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要求其加以改进。按照有关规定,我局将检查情况和结果依法公开,同时反馈给被抽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潮州市司法局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