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司法局关于对外服务窗口延期提供服务的公告
2020-01-30 09:19
发布单位: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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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现就潮州市司法局对外服务窗口延期提供服务公告如下:
一、全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月3日(农历正月初十)前暂不对外受理业务。
二、全市各公证处2月3日(农历正月初十)前暂不对外受理业务。
三、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2月3日(农历正月初十)前暂不对外办理行政复议申请业务,如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到期日为2020年2月3日(含本日)之后的,自2月3日起不计入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申请期限继续计算的时点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四、潮州市法律援助处和各县区法律援助处2月3日(农历正月初十)前暂不对外受理法律援助业务申请。
五、需要法律咨询、申请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的市民可登录“广东法律服务网”“粤省事”平台办理或拨打12348法律服务热线。
特此公告
潮州市司法局
2020年1月30日